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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红河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的通知》(红处非办发〔2022〕1 号)要求,为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学条例、懂条例、守条例、用条例”,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现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进行公示。
附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金平县财政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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