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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403
  • 发布机构
    金平县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4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第二批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切实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2.突出宣传宪法,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4.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县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结合县情特点,制定符合本部门(系统)特点的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3.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和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4.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认真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三)做好本部门(系统)普法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2.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 

  3.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 

  1.深入开展在立法过程和执法、服务环节中的普法工作,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促进执法、服务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2.结合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五)做好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 

  1.按照要求及时向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汇报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前向县级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上报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积极参加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个性责任清单 

  (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深入学习宣传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按年度制定县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及时通过常委会公报、《多彩金平》等方式发布新制定、修订的地方性法规。 

  3.按年度制定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推动有关部门落实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责任。 

  4.严格执行《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及时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 

  5.通过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县人大代表学习《代表法》,督促代表在履行职务中严格遵守《代表法》。 

  (二)县纪委县监委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普及宪法、刑法、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为重点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关于查办案件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守执法纪律、遵守执法程序,不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3.做好干部培训,加强对县委机关各部门、县委巡察机构、派驻机构部门等人员的普法教育。 

  (三)县委组织部 

  1.将法治建设纳入县管领导班子分析研判民主测评评价要点。 

  2.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做好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结合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通过政治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全覆盖。 

  3.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党校重要课程。 

  (四)县委宣传部 

  1.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做好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用法服务工作,组织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法治专题学习。 

  2.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单位职能作用,会同县司法局、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做好五年普法规划的谋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列为全县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发挥宣传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新闻媒体落实公益普法责任的指导、监督、考核。 

  3.坚持法德并举,会同县司法局、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加强全县法治文化建设,支持、鼓励文化部门和社会机构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并积极组织推广宣传;督促指导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增加法治宣传元素。 

  (五)县委政法委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2.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以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禁毒防艾、打击电信诈骗和非法集资等领域涉及的法律问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统筹抓好全县政法系统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县委实施细则学习培训,纳入政治轮训内容,引导广大干警学深悟透《条例》和实施细则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对政法工作的根本制度安排上来。 

  (六)县委网信办 

  1.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重点做好每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活动”,做好普法工作。 

  2.统筹运用县乡网络媒体开展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 

  3.指导网络媒体做好“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的网上宣传,营造人人参与学法、普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七)县总工会 

  1.深入学习宣传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联合县司法局,在全县共同组织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宣传《云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云南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云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条例》。 

  3.组织律师(法律骨干)志愿者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代写法律文书等公益法律服务,帮助农民工及时申请法律援助。 

  4.“12·4宪法宣传周”期间,在人员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围绕宪法主题,融入宪法元素,组织各级工会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活动。 

  (八)团县委 

  1.在青少年群体中开展扫黑除恶、禁毒防艾、防范校园欺凌等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协同相关部门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司法保护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工作项目支持力度。 

  2.广泛运用团属新媒体载体和实有法宣场所,结合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依托金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青年之家、青少年事务社工机构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强化青少年群众的法治教育实践体验。 

  3.结合我县实际,协同有关部门加大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青少年保护法律体系健全和完善的倡导力度。 

  (九)县妇联 

  1.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 

  2.利用“金平女性”网络平台新媒体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扩大社会知晓率。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 

  (十)县工商联 

  1.开展“法律进民营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活动,持续为所属商(协)会组织、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民营企业依法治企、以法兴企。 

  2.举办涉及民营企业经营风险控制、公司高管刑事风险防控、公司结构治理、人力资源管理、产权保护、投资融资、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班。 

  3.在投诉案件处理中普法。结合金平县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和,注重在投诉处理中对企业释法解惑,普及法律知识。 

  (十一)县侨联 

  1.结合职能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涉侨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边关行”等专题宣传活动。利用本系统官网、微信公众号、内刊等载体,广泛宣传宪法、侨联相关法律法规,扩大侨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 

  2.充分发挥县侨联法顾委地位作用,做到主动维权、科学维权、依法维权、合理维权、全面维权,深入推进“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 

  (十二)县委党校 

  1.发挥党校职能,在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班中增加法治培训内容占比,强化全县党员干部法治教育,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组建各类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讲座工作。 

  2.深入宣传宪法和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把宪法、党内法规和《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校(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十三)县保密局 

  1.组织、指导全县开展保密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强化公民国家安全保密观念和保密素养。 

  2.落实党管保密制度,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员干部、涉密人员保密普法教育培训。 

  3.坚持保密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督促指导保密工作责任落实和保密法律法规施行。 

  (十四)县政府办公室 

  1.结合我县县情和县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县政府办公室“法律进机关”活动,推进机关“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深入宣传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深入宣传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努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营商环境。 

  (十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退役军人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加强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相关人群的普法教育,维护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3.完善退役军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活动,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退役军人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十六)县外事办 

  1.加强《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积极深入边境一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要积极开展涉外法治宣传,积极向中越边民宣传我国边境管理、经贸等法律规定,积极向越南展示我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法治国家良好形象。 

  3.积极做好领事保护相关协助工作,宣传《领事认证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向社会公众宣传有关领事保护和领事认证相关政策。 

  4.结合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持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管理,出国(境)前开行前教会。 

  (十七)县自然资源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煤炭、电力生产、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煤矿法定代表人、矿长等管理人员以及一线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 

  2.针对安全生产和生产运营中的法律风险防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落实聘任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十八)县教育体育局 

  1.围绕提升体育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宪法、通用法律知识、体育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着重提高体育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督促指导运动队和运动员管理单位做好对《反兴奋剂条例》的学习宣传。 

  2.围绕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体育事业转型升级,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学习宣传有关全民健身等方面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日等重要节点时机,结合大型赛事和体育节庆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十九)县统计局 

  1.督促指导县直有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部门,将统计法律法规等知识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校(行政学院)课程教学内容,并配合派员进行讲授辅导。 

  2.在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活动中,编写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通过微信、微视频、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结合平面展板、宣传栏等载体,向普查对象进行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征集活动,落实国家统计局的各项普法宣传任务。 

  3.在“两会”材料《金平县统计发展报告》中载入统计法治相关内容,面对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县级会议、活动,多渠道、大范围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二十)县信访局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云南省信访条例》等信访法规规章及处理违法信访行为的典型案例,坚持以案析理、以案说法,把宣传政策法规和教育引导贯穿于依法治访全过程,开展专题研讨或专题培训,提升信访干部法治素养。 

  2.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加强信访接待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在信访接待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积极运用信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提高运用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水平。 

  (二十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1.深入学习宣传与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地方金融机构在法律框架及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2.广泛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辨别力,引导合法合规开展投资活动,树立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防范非法集资。 

  (二十二)县扶贫办 

  1.督促指导各级扶贫部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普法宣传。 

  2.组织开展《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宣传活动。 

  (二十三)县人防办 

  1. 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 结合全县“4.13”警报试鸣日和全国“9.18”警报试鸣活动,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活动。 

  3. 积极拓展人防法治宣传渠道,每季度编辑一期《金平县人民防空信息》,向社会广泛宣传人防法律法规。 

  (二十四)县医疗保障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医疗保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新出台的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为重点,持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组织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指导各乡镇医疗保障结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法律宣传教育,加强对参保单位、参保人以及定点医药机构等重点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通过制作、发放医疗保障服务指南、座谈交流以及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积极做好医疗保障普法工作。 

  (二十五)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1.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统筹指导局属各部门、单位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开展机关事务工作中涉及政府采购、幼儿教育、餐饮服务、物业管理、医疗卫生等领域法治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宣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与机关事务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OA办公系统、手机APP和局门户网站等发布平台进行法治宣传,开展以案释法。与金平县人民法院合作,分批分期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旁听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通过现场以案学法、以案释法,零距离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二十六)县发改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公司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工程建设相关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项目部、进施工工地等活动,提升法治宣传融入度。 

  3.适时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专栏张贴标语、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强与工程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件案例的宣传或宣讲工作。 

  (二十七)县投资促进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招商引资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在县外来县投资企业投诉中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在开展县外来县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工作中,注重对外来投资企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十八)县融媒体中心 

  1.落实好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在《多彩金平》上开办法治宣传专栏(专页),登载公益普法广告,对全县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及宣传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2.加强内部管理、依照法律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落实重大事项法律顾问审核制度,加强对记者、编辑及干部职工的普法培训。 

  (二十九)金平广播电视台 

  1.落实好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在重点时段、频道开设法治宣传专题专栏,加强对全省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制定公益广告制播计划,在重点媒体上登载公益普法广告,每月播出不少于3条法治公益广告。 

  2.依照法律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经营,落实重大事项法律顾问审核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普法培训,强化公司依法治理。 

  (三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适时制定并实施本系统普法规划和本局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 

  2.向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宣传国家、省、县有关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3.结合本系统执法实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十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为宣传教育重点,鼓励科技人员研究开展科技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为宣传教育根本,提升科技人员在项目立项中的专利分析、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分析与战略布局等方面的能力。 

  2.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为宣传教育的基础,提高广大科技人员对科学技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中秘密事项的知晓度,了解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增加保密工作常识。针对科技人员、课题主持人、学术学科带头人,以《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为重点,加强学习培训,增强广大科技人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