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办护字〔2019〕129号)的通知及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结果公示的通知》(〔2019〕—10—52)文件要求,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组织相关技术单位开展了勘界立标工作。现将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成果向社会公开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2日—11月19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反映,联系电话:13649618595;邮箱:2826608738@qq.com。
特此公示。
附件:1.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成果
2.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区区划图(勘界后)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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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区区划图(勘界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