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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055
  •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14
  • 时效性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金平县税务局”)在红河州税务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在依法行政新常态下实现税收事业新作为与新发展。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为了帮助广大税务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金平县税务局为每个部门购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要求各部门人员开展自学。同时,县局领导先后在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会议上各组织学习1次。金平县税务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全县税收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州、全面依法治县、依法治税和税收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营造良好学法氛围。全局103名税务干部通过学习兴税等平台线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民法典,先后组织98名税务干部参加了七彩云端民法典在线竞答,对青少年开展税法、民法典融合宣传教育2次,普及了民法典的相关知识,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法典的知晓率。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加强县局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县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局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县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税收法治各项工作任务中的统筹协调作用。严格落实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职责,推进县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常态化运行。 

  (二)严格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行“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分析工作,切实提高收入质量。 

  (三)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保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压力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强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提高政策执行精准性、精细性、精确性,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全年组织召开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政策落实机制工作会议12次,从而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办税缴费负担,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2021年是第8个“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长流水、不断线、打连发、呈递进”的工作节奏,持续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实现开办全流程线上线下“一表申请、一窗发放”,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1个工作日以内,以更大力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推行第一批104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第二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编制公布证明事项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金平县税务局通过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集中审查、部门协审、公职律师参与机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2021年度未发生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力保护纳税人权益和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金平县税务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认真履行党委工作职责,制定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规范会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党委会议的具体组织实施作了明确规定,切实做到党委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做到充分协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党委及其委员自觉接受纪律检查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确保了党委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注重依法决策。金平县税务局不断加强局内法律人才培养,鼓励税务人员参加司法考试,目前有1人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根据《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田若琳等五位律师为县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的决定》(金政发〔2020〕86号),确定金平县税务局是法律顾问服务对象,为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金平县税务局及所属税务分局等承担执法任务的机构2021年度正式在编干部职工103人(公务员101人、工勤人员2人),98人已取得税收执法资格,其中3名新招录公务员本年度尚未安排执法资格考试。金平县税务局法制机构为法制股,目前人员配备为股长1人、三级主办1人,2人均为大学本科学历。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落实督察内审和外部审计要求,加强税收法制管理。根据州局督察审计工作的部署安排,配合开展纳税申报情况专项督察、原党委书记、局长陈燕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财务审计等工作。在督察内审工作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局领导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对标对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自我革新的决心,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以立查即改的态度,要求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整改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1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追究方式为批评教育。后续将根据省局督察内审意见、巡视巡察要求和外部审计意见,继续督导做好后续管理,促进和规范税收执法。 

  (二)推进“三项制度”建设,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了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更好规范税务系统“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通过组织学习《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和有关问答,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权力事项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等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工作,确保“三项制度”落到实处,推进合法合理尽责执法。继续强化对法制审核和执法公示的督导和落实工作,确保“三项制度”建设能够切实落到实处,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有效提高。 

  (三)执行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要求各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贯彻执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1年4月1日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实施以来,有75户纳税人享受了该政策。2021年8月,根据税务总局党委第五轮巡视发现问题归类整理形成问题清单指导全局执法部门对照开展自查整改,规范税务行政执法,2021年度未发生达到审理标准的重大税务案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金平县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恢复重建等运行机制,提高应急预防、处置和指挥水平。紧密联系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应急预警工作,加强本部门的情况监测,开展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最大限度地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征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组织的防疫抗疫工作,在抗疫和复工复产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2021年度金平县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1年,金平县税务局没有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抓紧抓实风险数据管控,完善内控管理机制。2021年金平县税务局借助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通过落实省局、州局内部控制机制要求,不断完善内部风控管理,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全年共接收并核实省州局通过内控监督平台下发5批次12个疑点数据核查已全部按期完成核查,核查发现5个疑点数据存在问题,已责令各责任部门完成整改落实,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二)根据省、州局工作部署,开展对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核查共涉及发票税票数据30486条,其中委托代征单位的数据为2441条,税务机关的数据为28045条,在完成数据核查的同时,暂未发现存在涉嫌贪污截留税款或不征少征税款的情况。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021年,金平县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按照总局、省局、州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牢牢把握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减税降费措施、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积极稳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2021年金平县税务局通过“两法平台”公开税务行政处罚案件127件;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公开各类信息;通过金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积极融入“数字红河”建设,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以“数字赋能”提升税收治理效能,将普通发票全面推行“区块链发票”、在新开办企业稳妥推进增值税专票电子化作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少企业纳税环节、降低企业纳税成本,缩短企业纳税时间”的先手棋,收集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需求,配合省局做好电子税务局功能完善工作,优化提高电子税务局办税效率,拓展“一部收集办税费”应用,大力宣传推广引导“网上办税费”和“自助办税费”,优化增值税发票审批服务,进一步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推动发票办理、申报纳税等各环节“全程网办”。定期清理维护数据,提升纳税人活跃度;及时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展消息推送,以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纳税人养成阅读习惯,实现政策阅读率100%。开展线上纳税人学堂,加大政策推广力度。进一步落实办税提效工程,实现纳税服务更便捷、税收管理更高效。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机制。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头等大事来抓。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县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推进法治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通过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作出推进依法治税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三)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建立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将税收执法督查结果、执法资格考试情况、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应诉案件的处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根据有关要求,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县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改进完善政绩考核办法,提高法治指标所占比重。 

  (四)加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税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把懂法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解决实践问题的同志提拔到领导岗位,使广大税务干部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要求,规矩行事,依法办事。积极培养公职律师,鼓励青年干部报考司法考试,为法制工作培养后备力量。 

  2021年,金平县税务局坚持以“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中国税务精神为引领,持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税收法治工作的创新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法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有待强化。 

  2022年,金平县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着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构建新型税务执法质量控制体系,担当作为,提质增效,让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税务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 

                               2022年1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国庆,0873-5228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