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督职责,发挥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管理性和建设性作用,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红财监发〔2021〕11号)要求,为加大依法公开力度,增强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威慑力,现就我局开展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宜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名单
金平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平县政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
2021年9月1日—2021年10月20日
三、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和债务风险等情况,揭示风险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必要时将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具体内容包括:
1.投资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投资合规性和可行性,投资前期是否开展尽职调查,投资是否有审批手续,对投资的后续管理是否有效,投资回报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减值或损失风险等。
2.委托贷款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向外部单位提供的委托贷款是否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委托贷款期限及回报是否合理,委托贷款后续跟踪管理是否到位,委托贷款方是否按用途使用资金,委托贷款方是否有相应资产做抵押、担保及还款措施等。
3.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核算方面。重点检查费用报销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是否存在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少计提折旧,投资或融资核算是否规范,列支费用的相关票据是否合规等。
4.债务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投资规模与债务规模是否匹配,债务占资产的比例是否合理,期末债务还款期是否过于集中,是否利用政府信用违规举债,是否存在名股实债或循环注资,是否虚构项目发债融资,银行贷款等各项债务融资是否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系统管理,政府是否负有偿还贷款责任。
5.内部控制方面。重点检查经营管理、投资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及核算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建设项目、投资、向外单位出借资金是否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建设项目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批。
四、检查组成员及联系方式:
检查组组长:方成海 财政局副局长
行政执法号码:YHH14392
检查组成员:李 毅 财政局法规副股长
行政执法号码:YHH14189
钟雪晴 财政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股股长
行政执法号码:YHH16738
朱 鸿 财政局债务管理股股长
行政执法号码:YHH16747
卓炳兴 财政局综合征管股股长
行政执法号码:YHH14190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局反映或举报上述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或线索。同时欢迎对检查人员的检查执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873-5225725
举报邮箱:jpczjjdk@126.com
通信地址:金平县环城北路17号金平县财政局
邮政编码:661599
特此公示
金平县财政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