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金平县税务局”)在州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税收现代化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自身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现将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传达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坚持不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抓深化、抓消化、抓转化,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把学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各项工作、化为实际成效;把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必修课,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金平县税务局共有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6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20年共受理81户次。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70户次,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1户次;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9户次。对纳税人延期缴款的核准1户次。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2020年完成金平县税务局权责清单的编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的通知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职权职责,编制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完成金平县税务局分执法主体权责事项表、权责事项表对应的权责事项信息表和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编制、修改及完善。
(三)完善宏观调控
做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积极开展税费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按照省、州局要求做好税收政策执行效应分析评估,提高税费政策的统一规范。从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减税降费助力脱贫攻坚方面反馈政策执行情况。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
严格落实立法规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
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公民权利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的政府立法。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
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时清理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资格主体,明确主体资格责任。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健全合法性审查和合规评估机制。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推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四是推行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及文件文本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税法遵从度。五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统一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期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清理,《金平县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纳税期限规定的规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2号)明确的纳税期限与省级文件规定不一致,公告两个文件于2020年1月1日全文废止。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认真履行党委工作职责,制定印发《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规范会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党委会议的具体组织实施作了明确规定,切实做到党委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做到充分协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党委及其委员自觉接受纪律检查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确保了党委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
一是建立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二是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按照上级的要求,制定了法律顾问制度。根据《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田若琳等五位律师为县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的决定》(金政发〔2020〕86号),确定金平县税务局是法律顾问服务对象。
(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经党委会议讨论,由党委书记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党委班子以《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为准绳,严格落实党委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全年召开党委会议28次,研究议题124项,会议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需要向州局和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以及其他应当由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一是根据各部门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向窗口部门下移。加大窗口部门执法力度。全局干部职工105人(公务员103人,工勤人员2人),其中已取得执法资格证人员95人,执法人员中窗口单位执法人员50人,占52.64%。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2020年,录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行政处罚案件173件,没有移送公安案件,也没有报送检察机关备案案件。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严格落实《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执行过程中,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行政处罚行为。2020年共实施税务行政处罚614件,其中一般程序处罚61件、简易程序处罚335件、一般程序不予处罚218件。
2.积极推行三项制度。落实全面依法行政要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按照税务总局、省局、州局统一部署,把“三项制度”作为优化执法方式的重要抓手,按照稳中求进、科学规范、优化创新、统筹协调、便利高效的原则,扎实开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一是2020年3月至11月完成金平县税务局权责清单的编制。二是充分运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0年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目标。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一是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规范全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使用和管理,使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增强打击违法犯罪合力。按照《红河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将金平县税务局简易处罚以外的行政处罚案件173件公开,并录入“两法平台”,接受司法部门的监督,避免“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
二是对上年陈欠税、本年新增欠税按照规定的执法时限,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税收宣传栏、税企QQ群等多方式进行公告,对不守信纳税人违法失信行为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是2020年完成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线前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其他事项各项公示数据准备、录入和更新维护工作。录入金平县税务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和权责清单等基础信息,并实时更新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结果、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结果、非正常户认定信息、委托代征信息、取消进户执法项目的信息。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确保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税收执法工作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0年,全局共有执法人员103人,其中已通过全国统一执法资格考试的95人,2020年新录用公务员还没有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8人。
(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将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金平县税务局的基本支出预算经费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以及地方财政拨补,2020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未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也未将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坚决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0年,金平县税务局没有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行政监督
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开展作风纪律监督。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干部岗位履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开展节假日期间纪律监督、节前廉政提醒。二是深化“四风”整治,不断改进作风,继续做好“廉政监督卡”推行工作,增强税务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2020年开出廉政监督卡10份,抽查了10户纳税人,没收到任何意见或建议。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加强涉税舆情监测,在微博、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进行清查,没有发现税务干部开设新媒体账号的情况。
(五)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一是坚持挺纪在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开展廉政谈话、专项谈心谈话和廉政提醒、工作纪律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约谈等共计251人(次),其中:廉政谈话148人次,新录用公务员入职和廉政谈话14人次,约谈分局负责人5人次,对问题核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1人次,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按干管权限进行提醒谈话8人次,在“严制度防风险严纪律促提升”专项事整治工作中,对办税服务厅全体人员及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和廉政提醒39人次,对重要岗位、劳务派遣人员、办税服务厅、管理分局、税费收缴等重点工作人员开展约谈和提醒38人次。通过运用“四种形态”使“红红脸,出出汗”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二是强化监督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发现私车公养问题1个,已按照要求整改;开展“严制度防风险严纪律促提升”专项整治;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疫情防控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选人用人、脱贫攻坚、大额资金使用、公务用车管理、“三公经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到位。通过明察暗访、重点监督检查等形式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干部形成良好的纪律作风。2020年,由领导班子带头开展纪律作风抽查15次,追究违反工作纪律人员8人(次);由纪检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节假日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5次,各项专项监督多次,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和行为。
七、完善全力救济和纷争化解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机制。2020年,行政复议委员会没有受理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一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揽,建立健全信访、舆情、应急管理“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强化各业务部门协调配合,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效能。二是做好排查备案消除隐患。坚持以人为本,疏导为主,综合施政,既注重对已出现问题的解决,更强化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信访维稳工作。三是密切与地方党政的联系。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及其他县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发生应急事件时争取他们的支持,确保调查了解到的信息情况全面、真实、客观,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认真开展好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进一步促进综治维稳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维护金平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20年,金平县税务局没有信访事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020年,金平县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按照总局、省局、州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牢牢把握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减税降费措施、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积极稳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2020年金平县税务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微信公众号、云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和红河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29条工作动态信息;通过新华网、人民网、央广网发布工作信息12条。通过“两法平台”公开税务行政处罚案件173件;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公开各类信息。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通过州级“七五”普法规划验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年初制定的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抓好落实。抓好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开展第2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民法典宣传活动、日常税法宣传、宪法宣传日活动等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年度普法活动统筹与督促,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发挥普法宣传教育对全面依法治税的基础性作用。
十、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通过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等有效举措,提高法治人员能力素养,努力为机关法治规范化建设、基层税费执法、纳税人权益保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通过每季度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活动、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行政会议、学习强国、在线学法和培训的方式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是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学习培训,让税务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提高执法人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统一领导,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推进全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规范工作程序,保障全局全面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落实。
十二、2021年依法治税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二)加强和完善资格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开。
(三)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一是认真落实集体学法制度;二是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