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红河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资格审查、面谈等程序,并报县政府审定,共确定金平县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5名,现公示如下:
田若琳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温凤娟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秀娟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莹莹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沈宗紧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有关人选有异议,请向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金平县人民政府将按程序聘任,不再另行公告。
联系人:姜 冬,联系电话:0873—5221257。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