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金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受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金自然资拍202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号 |
位置 |
面 积 (㎡) |
出让 方式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元/㎡) |
增价 幅度 (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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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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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自然资拍2020-1号 |
金平县环城南路旁 |
17495.41 |
拍卖 |
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
1.0< 容积率≤2.25 |
≤27.43% |
≥23.37% |
40年、70年 |
1365 |
10 |
700 |
该宗国有建设用地设有交易底价 |
(一)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耕地占用税及契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计税标准缴纳;
(二)宗地开发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政策;
(三)成交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三、报名和交纳保证金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11月23日上午8:30时至2020年12月12日17:00时前(正常上班时间)。
(二)地点: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服务股(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南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5楼)。
(三)本次拍卖报名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现场填写竞买申请书等其它资料),报名时请带齐印章等。
四、联系方式
拍卖人: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月华;
联系电话:0873-5439156;
出让人: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邹文飞;
联系电话:0873-5225009。
五、拍卖时间
2020年12月14日上午10:00时。
六、拍卖地点: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南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5楼)。
七、竞买人提交资料
单位法人(公司)申请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以上资料需要查验原件);
(二)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查验原件);
(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需查验原件;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六)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七)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原件);
(八)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最高报价达不到出让底价时不予成交,流拍。
九、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3800015360873012
开户银行:金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缴纳和退还地点: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股
缴纳和退还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交易保证金一律由缴纳人从其基本账户(自然人为个人账户)转账缴纳,竞买人在转账缴纳竞买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写明竞买项目的名称。
十、出让金缴纳时限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天内必须缴清全部出让金。
十一、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具体要求和未尽事宜见公开拍卖出让交易文件,如需以上资料请到金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5楼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服务股获取。
十二、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十三、报名时竞买保证金必须到达指定账户及需提交的资料齐全方予办理报名手续。
十四、竞买人对以上宗地如需踏勘或有疑问请咨询出让人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十五、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上同步发布。
十六、此次交易资料互为补充、说明,需要完整使用,不能拆分,请竞买人仔细阅读。
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