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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707
  • 发布机构
    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1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陆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作废的公告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55号)精神“对已经办理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许可证件或文书,一律撤回并予以注销或声明作废”的规定。现对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包括原金平县林业局)已经办理在有效期内的14份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及行政许可文书进行注销,并在此声明自公示之日起所有证书全部作废。

  特此声明

  附:金平县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及行政许可文书作废名单

  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15日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及行政许可文书作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