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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36
  • 发布机构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金市监听公〔2018〕1号
  • 发布日期
    2018-09-18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三)项及《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18年9月20日9时00分,在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北路与学子路交叉口)公开举行不正当竞争之曾XX经营尿素增效剂,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行政处罚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18年9月19日前向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

  请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于2018年9月11日至9月19日(每天8时至17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件或者介绍信函到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北路与学子路交叉口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向本机关办理听证报名手续。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持有有效身份证明且有参加本次听证会意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注意事项:

  1、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应该向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旁听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进入听证会会场。

  2、旁听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柳娇

  电话:0873-3041744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1日  

相关附件:

附件【金市监听公〔2018〕1号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