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金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金平县国土资源局采用招商引资方式引进投资建设单位,负责实施金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建新土地复垦项目。
(二)项目内容:项目包含13个乡镇及金平农场建新折旧复垦项目。
(三)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以省国土资源厅或县人民政府批复为准。含项目融资成本,前期工作咨询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勘察费、设计费和项目管理费以及监理、审计、造价管理等项目前期费用以及土地平整、灌溉排水、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拆除建新工程等直接工程费用。
二、招商方式
项目先由投资建设单位全额筹集资金建设,项目投资由审计认定后用中央财政下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在3年内支付给投资建设单位。公告期满后,如只有一个意向投资建设方报名,则采取协商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建设方;如有两个以上意向投资建设方报名,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
三、报名资格条件要求
(一)报名的投资建设单位,须为省内、县内国有企业,拥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强大的人才技术力量、雄厚的资金实力和投融资能力,熟悉项目前期工作的办理流程和手续。为方便沟通对接,金平县内国有企业优先。
(二)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由投资建设单位全额筹集资金建设。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前期工作
项目的可研报批、地质勘察、施工图纸设计及审查、报建等前期工作由投资建设单位完成,国土资源局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二)施工管理
投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选取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并负责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依法依规组织施工,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接受发改、住建、审计等部门监管。投资建设单位须派人全程参与施工现场监管,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精心组织施工,严把工程质量,科学安排工期,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三)资金管理
项目由投资建设单位全额筹集资金建设,投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不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按月将工程款支付情况报送县国土资源局。
(四)项目投资计划
1.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以省国土资源厅或县人民政府批复为准。含项目融资成本,前期工作咨询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勘察费、设计费和项目管理费以及监理、审计、造价管理等项目前期费用以及土地平整、灌溉排水、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拆旧建新工程等直接工程费用。其中项目管理费根据财建〔2016〕504号文件规定计提。
2.投资建设单位承接的项目前期工作承接资金。具体与投资建设单位协商后报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
(五)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由审计认定后用中央财政下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在3年内支付给投资建设单位。
(六)工期要求
投资建设单位须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金平县政务网、金平电视台等公共媒体
上发布。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30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实地报名或通过网上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股权结构证明文件和主要股东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金平县国土资源局规划股
联系人:马超
联系电话:15752686329
邮箱:8698118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