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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36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1-2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的公示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红河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资格审查、面谈等程序,并报县政府审定,共确定金平县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7名,现公示如下:

  李春光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田若琳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温凤娟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涂国正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少寒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文杰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邹  洁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有关人选有异议,请向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金平县人民政府将按程序聘任,不再另行公告。

  联系人:姜  冬,联系电话:0873—5221257。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