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第1号公告)、《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红人社发﹝2016﹞122号)、《金平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金人社〔2015〕37号)文件规定,经金平县“两定”机构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拟确定金平县者米富华医院为金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向社会给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8年8月17日-8月27日),如对以下单位取得定点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873-3041470联系人:王怀彬 田俊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定”机构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附:拟确定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地址 |
1 |
金平县者米富华医院 |
医疗机构 |
金平县者米乡者米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