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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36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2-17
  • 时效性
    有效

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近期以来,金平县在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中,查获一台涉嫌走私挖掘机,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2014〕53号)、《红河州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红政办发〔2015〕189号)等规定,现对查获涉嫌走私的挖掘机进行公告:

  2016年10月29日,金平县公安边防大队勐桥边防派出所在勐桥地西北路段中越91号界碑附件查获涉嫌走私被拆卸的挖掘机(hitachi R33型)一台。 

  请挖掘机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2017年8月16日前)持有关货物所有权属证明到金平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无主货物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873—5221257。 

  特此公告 

   

   

  金平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