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金平县在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中,查获了一批涉嫌走私的白糖、大米等货物,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2014〕53号)、《红河州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红政办发〔2015〕189号)等规定,现对查获涉嫌走私的白糖、大米进行公告:
1.2017年2月16日,金平县边防大队马鞍底站巡逻官兵在马鞍底乡荔枝树村附件查获涉嫌走私大米1车约6吨。
2.2017年2月23日,金平县边防大队勐桥边防派出所在勐桥乡勐坪村委会瓦窑村100米处查获涉嫌走私大米、糯米4车约60吨。
3. 2017年3月1日,金平县边防大队金水河边防派出所在金水河镇农场十四队至隔界公路2公里处查获涉嫌走私白糖4车约207吨。
以上货物重量未实际称量,与实物有误差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请货物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2017年9月27日前)持有关货物所有权属证明到金平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无主货物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873—5221257。
特此公告
金平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