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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36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2017﹞ 第1号
  • 发布日期
    2017-04-11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蔓耗至金平高速公路建设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的通告

  蔓耗至金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拟征占用大寨、沙依坡、阿得博、金河镇等乡镇部分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建设用地征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地面积、地类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3452.27亩,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征地拆迁工作部门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建设蔓耗至金平高速公路。 

  三、拟征地范围 

  (一)大寨乡:渡口、大都马、箐脚、白沙坡4个村委会,具体范围为老蛮耗、米厂、大地棚上下寨、芭蕉林、岔河、111村、湾子、克玛塘、宝库村、麻栗坡、蜂王寨、毛木树、宝石村、大都马、大平台、长坡头、沙麻迷等村民小组。 

  (二)沙依坡乡:沙依坡村委会比窝迷新寨村民小组无花果树田至小干田。 

  (三)阿得博乡:阿得博、高兴寨2个村委会,具体范围为苦竹箐村旁,阿得博下寨村民小组沙矿、老向马、118粮店、三道班、大坡田、高兴寨岔路、垮山田,王恩寨村民小组高兴寨岔路、两岔河,刘家寨村民小组两岔河和期咱迷村民小组两岔河。 

  (四)金河镇:枯岔河、哈尼田、干塘、永平、马鹿塘5个村委会,具体范围为枯岔河村委会黄尼坡村小组寨子下方、枯岔河村小组田坝,哈尼田村委会长岭岗公路下方、哈尼田大坟山、77326 部队二营部,干塘村委会深箐大桥下方,永平村委会永平河,马鹿塘村委会河东村金平县城入口。 

  四、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蔓金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执行。 

  五、相关事项要求 

  (一)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金平县人民政府即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占用土地进行征收,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 

  (二)县级工作部门已对拟征占用土地现状进行了影像资料拍摄收集工作。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在拟征占用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含套种)的地面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登记。 

  特此通告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