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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2530432242767X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6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财政所 |
法定代表人 |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财政所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承担乡财政预算 | |||
住 所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安底乡财政所 | |||
法定代表人 |
杨万祥同意 | |||
开办资金 |
66.9(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人民政府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2 |
15 | |||
网上名称 |
马鞍底乡财政所 |
从业人数 |
1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6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二、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三、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四、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乡财县管”和“村财乡代理”会计核算工作; 五、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六、协助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七、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八、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 九、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十、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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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马玉婷 联系电话:18387350240 报送日期:2017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