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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3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4-10
  • 时效性
    有效

2016年度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32530753561806N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6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管理土地收储事宜,促进土地收储事业的发展。 依法进行土地收储工作,建立县级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储备库 对需收储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和开发融资工作

   

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9

法定代表人

张林

开办资金

156.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016.68

4675.56

网上名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从业人数

9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本中心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按有关要求对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情况作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有与土地收购储备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每年均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了年检,年检结果为合格。 2014919日,本单位到有关单位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变更登记。法人由原来的“曹翔”变更为现在的“张林”。

一、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2016年,金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州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具体业务指导下,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精神,严格执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金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切实开展土地收储各项具体业务活动:2016年,本中心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按照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建设的 “统一收购、统一储备、统一出让”的总体要求,以“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以地生财,以财建镇”的工作思路,切实开展了土地收储各项具体工作。一是积极为开发建设提供经营性国有土地管理服务; 二是依法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切实建立县级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库,对需要收购储备土地进行全面管理。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三是切实做好国有土地征收出让工作。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力度,全力盘活土地资产。四是土地市场动态监测逐步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的相关数据按规定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和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及时发布,增强了土地供应的透明度。五是把好土地供应审批关,强化政府对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行为,推行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制度。土地储备工作机制取得新改进。六是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土地收购储备的制度建设,使土地收购储备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七是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年来,本中心在县国土资源局党组的精心安排和指导下,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完成组织拍卖土地12.40亩,成交金额322.056万元,为金平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中心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及业务能力偏低;二是各种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三是土地前期开发的力度不够;四是土地出让金追缴力度不够;五是对已收储的土地临时利用不够;六是土地出让的净收益不明显。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狠抓工作职工的学习与管理,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努力探索更科学、更合理合法的工作方法,力争全县土地收储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是资产损益情况。2016年我单位年度收入621.93万元,年度支出963.05万元,年度结余?41.12万元。 二是变更登记执行情况。2014919日,本单位到有关单位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变更登记,法人由原来的“曹翔”变更为现在的“张林”。 三是绩效和受奖情况。2016年度,本单位无上级受奖和绩效奖励情况。四是涉及诉讼情况。2016年度,本单位未涉及任何诉讼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1.200375日,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批复》(金政复〔200316号)文件批准成立。 2.2008123日,《金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人员编制的批复》(金机编32号)核定人员编制为10人; 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530753561806N,有效期为:201681日至202181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李德华  联系电话:13987325367  报送日期:2017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