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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3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4-10
  • 时效性
    有效

2016年度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监察大队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32530681289013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6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监察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监察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监理保障。 污染防治环境监理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环境监理 排污情况环境监理 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限期治理环境管理制度现场监督 排污许可证管理 污染事故与纠纷调查处理 生态保护环境监理 资源开发项目 非污染性建设项目 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 环境监理 农村生态环境监理 乡镇企业 禽畜养殖场 环境监理 取缔关停“15小”企业现场执法 排污收费管理 排污量核定 污染物种类核定 排污费征收

   

金平县河东南路267号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寿飞

开办资金

90.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32

19.35

网上名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监察大队

从业人数

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2016年我单位法人没有发生变更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好6户重金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管。深入贯彻落实省、州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监察执法人员每月对6户涉重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进行现场监察。6户重点防控企业中,仅有1户企业(金平长安矿业有限公司)在生产,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5户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二是加强对县污水处理厂的环境日常监察,每月派出监察执法人员,督促污水处理厂正常营运。2016年共处理污水量188.5万吨,COD去除量为54.6吨,减排任务完成率为22.66%;氨氮去除量为6.9吨,减排任务完成率为24.6%。三是对县内20余户企业进行排污现场日常监察,自今年第三季度开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上级环保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对县辖区内污染源企业实施随机抽查制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排污、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等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责令企业主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四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我县县城白马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排查,对水源保护区标识、界桩、界碑等保护设施进行巡查,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动,通过联合水务部门、供水公司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及时防范环境违法行为,消除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隐患。五是加大对医疗废物的销毁监管力度,采取不定期和日常巡查的工作机制,对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博爱医院、泰宏医院等销毁医疗废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销毁医疗废物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加强了对医疗废物的监管,确保了人民群众安全。六是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的污染事件,2016年共受理群众投诉13件,其中水污染投诉2件,大气污染投诉8件,噪声污染投诉3件,已全部办理结案,无积案。七是为加强全县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按照州环保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开展以规范许可证管理为核心的专项安全检查;按照环境保护部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县二个汽车站、口岸联检等3个使用X射线安检设备的3个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有使用X射线人体安检设备。八是组织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我县工业并不发达,工矿企业主要以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橡胶、木薯淀粉加工行业、水电行业为主,其产生危废主要以废矿物油、无机氰化物废物及其包装物为主。涉及危废的小型三产行业主要有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行业、医疗卫生行业,其产生危废主要是废矿物油、废旧电瓶及医疗废物。2016年,共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共计19户企业,依法办理废物转移联单企业2户。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长期有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杨桂芬  联系电话:13577302875  报送日期:2017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