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红财监﹝2019﹞16号)文件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财政局组成检查组,随机抽取金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金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家行政事业单位于2019年9月至10月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的2家单位能够贯彻执行《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的规定,实施财务管理,进行会计核算,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但检查中也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会计档案归档不及时。如:县人大2018年度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资金往来账明细账)、会计报表没有按要求打印装订成册。
(二)会计凭证信息不完整。如:县人大2018年度会计凭证封面无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签名或盖章,装订日期未填写;记账凭证附件张数未填写;纸质记账凭证科目栏会计科目显示不完整。
(三)原始资料信息不完整,如:县人大所有出差派遣单未盖单位公章;1月31日2号凭证支付会议费未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农科局12月26日第51号凭证发放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项目肥料,附件只有1张发放名册,原始资料不完善。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将问题细化,我局已向被检查单位送达了检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和建议,责成被查单位在期限内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将进行跟踪督促。
特此公告
金平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