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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36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金财联〔2019〕4号
  • 发布日期
    2019-08-02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财政局 金平县扶贫办关于下达金平县2019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县农科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扶贫办,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为进一步加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以下简称“整合资金”)力度,完成我县2019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根据金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度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批复》(金开组〔2019〕29号)文件批复、县发改局《关于划拨金平县2019年以工代赈资金到实施项目主体单位的情况说明》,现将金平县2019年第三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5812.35万元(含金财联〔2019〕3号下达的8000万元农危改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合资金从县级整合资金专户拨付,县财政局国库科严格按照文件及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审批表拨付资金。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金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套取、挪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此次下达住建局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途可参照红建发〔2019〕25号文件执行。住建局需要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进行转拨的必须按照金政发〔2019〕29号规定拨入各乡镇扶贫专户、不得拨入基本户。

  四、整合资金下达单位后,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力争今年年底前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结转控制在10%以内。下达单位的整合资金超过3个月以上未启动的项目,县财政部门、县扶贫办根据实际情况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收回资金并调整用于当年其他扶贫项目。

  四、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资金月报告制度,年终按有关规定做好财政决算和有关数据填报工作。

  六、强化绩效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将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实施项目纳入绩效管理,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绩效管理要贯穿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在项目实施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开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实施完毕后,县财政局将适时组织第三方开展绩效跟踪和绩效考评。

  附件:金平县2019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下达明细表

 

  

  金平县财政局     金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2019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下达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