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云审派征〔2018〕180号)、省审计组《关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监察建议书》(红监〔2019〕18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2018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的要求,由我局负责的原畜牧兽医局整改事项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问题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原畜牧兽医局在管理实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开发畜牧业建设项目建设负责人的过程中,存在先确定变更人员、后上报审批的造假行为。
二、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项目管理知识;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工作,真诚接受组织处理,吸取经验教训。
三、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原畜牧兽医局)已认真组织学习了项目管理的业务知识;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实施工作人员作了全局通报批评,涉及人员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优评先;组织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纪委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工作,真诚接受组织的问责及处理,吸取经验教训,把工作做得更好,目前原畜牧兽医局局长李玉、副局长朱明海、项目负责人蒋金文等同志已受到党纪处分。
现予以公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天,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221093,邮箱:jpnyjxx@126.com。
金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