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促进农机技术推广普及,补贴资金完成情况: 为了认真全面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我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我们根据《云南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指导意见》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金平县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遵循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严格程序,阳光操作,规范实施,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红财农〔2017〕6号)安排,我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万元,去年结余0.053万元。截至10月23日止中央补贴使用资金完成15.04万元,申请表数150份,受益户数147户,带动农民投入33.76万余元,新增机具数量155台,其中:果蔬烘干机6台;微耕机148台;天然橡胶初加工专用锤磨机 1台。完成下达资金15.053万元的99.99%。微耕机仍是我县春耕生产的主要机具,是山区农民替代耕牛的首选。新购置的农机具,投入使用后,必将提高我县的农机装备总量,改善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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