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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36
  • 发布机构
    金平县政府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07-06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基本职能: 

  1、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金平县人民政府向红河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审核、上报工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金平县人民政府办理的其他事项。 

  2、负责金平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金平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3、协助金平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金平县人民政府、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单位请示金平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金平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金平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对金平县人民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金平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中共金平县委、金平县人民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 草金平县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他文稿。 

  7、围绕中共金平县委、金平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金平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金平县人民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8、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金平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对金平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金平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金平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县、乡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9、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金平县人民政府和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0、负责金平县人民政府应急值守工作。协助金平县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金平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金平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金平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1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金平县人民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 

  12、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 

  13、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购置、处置进行管理和审核(执法执勤车除外),对全县公务用车的调配、划拨、出售、报废进行管理。 

  14、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和金平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重点工作: 

  2015年,县政府办公室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参与政务、办好事务、搞好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环境上取得新突破。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针对办公室班子在学习、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及时制定出台学习培训制度、工作制度、会议管理制度、公文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接待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值班保卫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办公室干部职工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进一步严肃党纪政纪,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2、强化大局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明确政府办工作是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这一中心,始终把政府办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去考虑,摆脱封闭、狭隘的“小圈子”意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辅政参谋作用。 

  3、立足以文辅政,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切实提高办文办会质量。严格办文程序,坚持限时办结制度,进一步规范、及时运转各类公文。严把文件法律、政策、文字、格式、用印、装订关口,不断提高办文质量。扎实搞好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督办,提高办会质量,确保会议效果。二是更加注重信息调研工作。紧扣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发展大局,及时、准确、快捷地反馈项目建设、民生工程、安全稳定等重点工作和阶段性热难点问题方面的信息。积极主动深入到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为领导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注重综合协调,确保高效运行。突出县政府办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上级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增强工作积极主动性。注重乡镇、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确保政令畅通,反馈及时。认真做好政府领导之间的工作协调与衔接,统筹安排会议活动,确保政务工作规范科学运转。抓好工作人员之间协作配合,确保工作不脱节、不拖延。 

  5、强化督促检查,提升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拓宽领域,突出重点,采取专项督查与综合督查、常规督查相结合。对政府年初细化分解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进行定期督查督办;对阶段性重点工作和政府领导交办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进行有效督查,并对督办件实行“三定”,即定部门牵头,定人员落实,定时间反馈。确保全县整体工作有效推进。 

  6、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继续发扬政府办公室多年来艰苦奋斗、团结协作、严谨务实的优良作风。树立优质、科学、高效的服务理念,以“为领导服务要主动多汇报、为机关服务要协调多交流、为基层服务要热情多帮困”为服务准则,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改进工作方法、强化自身素质,提升服务民生办实事、服务领导好参谋的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金平县招商局、金平县县志办、金平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行政单位4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2人;在编实有车辆15辆。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9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算总收入1617.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7.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162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2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9.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984万,增长了27%.原因分析:2014年在账务处理上把日常开支列入其他应付款中,而2015年按照正常列支,所以2015年比2014年增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3%。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8.21万元,占本年支出100%。与上年对比大幅增长。增长原因分析:由于2014年在账务处理上把日常开支列入其他应付款中,而2015年按照正常列支,所以2015年比2014年增大。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5.39万元,主要用于机构人员工资和机构相关经费支出; 

  (二)社会和就业支出152.4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三)商业服务业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金平县招商局相关经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1.8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其他支出38.55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支出32.5万元,维修经费支出6万元(相关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人民政府2015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21.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1.17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02.1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2014年在账务处理上把日常开支列入其他应付款中,而2015年按照正常列支,所以2015年比2014年大幅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以2014年没有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15年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3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以2014年没有变化。运行维护费80.32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69.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事务处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5年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7382人,公务接待费开支41.17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32.5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事务工作(范围)产生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金平县政府办2015年部门决算相关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