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红河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金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需求
(一)为政府起草文件、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改革等提供法律意见;
(三)为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四)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六)为政府合同(协议)的起草、谈判、签订和审查提供法律服务;
(七)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八)其他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有关事务。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从符合下列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中择优选择金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一)注册地址在云南省辖区范围内,至少能提供5名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履约能力。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熟悉党委、政府、国有企业工作规则,对行政工作相关法律问题具有较强处理经验,受聘担任过县市政府或县市级以上国家机关的法律顾问优先考虑。
(六)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七)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自行说明)。
三、选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4日。
2.报名方式: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jpxfgg@126.com),或送至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与规范性文件股(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南路267号);请有意参选的律师事务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1)《金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附件);(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党建工作情况);(4)资质业绩类文件,包括相关从业经验、主要业绩和荣誉获得情况;(5)法律顾问服务方案;(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资料。
(二)评审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评审工作,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确定符合资格条件名单,综合考察各应聘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专长、执业经历、顾问服务工作方案、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
(三)公示
将拟入选名单在金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聘任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候选人,经报批同意后予以聘任。
四、其他事项
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违反本公告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附件:金平县人民政府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2025年2月17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金平县人民政府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