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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ybj/2024-00004
  • 发布机构
    金平县医保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16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医保局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平前哨南路连锁二店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公示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平前哨南路连锁二店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问题,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涉及医保基金1434.50元。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款之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责令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整改;

2. 责令药店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434.50元(大写:壹仟肆佰叁拾肆元伍角整);

3. 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434.50元1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1434.50元(大写:壹仟肆佰叁拾肆元伍角整)。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