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经资格审查、评审等程序,并报县政府审定,共确定金平县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任人员6名,现公示如下:
胥 应 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
王玉龙 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
张 耀 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
胡 俊 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
马振华 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
黄娇娇 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为2025年4月11日至4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有关人选有异议,请向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金平县人民政府将按程序聘任,不再另行公告。(联系电话:0873-5221452;电子邮箱:jpxfgg@126.com)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