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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696
  • 发布机构
    金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30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职能配置

  金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是金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金平县畜牧兽医局牌子,设局长1名(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畜牧兽医局局长)、副局长4名。中共金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金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接受中共金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金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金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中共金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县委农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金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有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州和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编制全县重大科技基础实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县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省、州、县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金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金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综合性会议组织、综合检查考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社团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 牵头负责局系统综治维稳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法制与行政审批股(行政复议办公室)。承担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监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县级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审批和对下指导工作。负责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业务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承担“双随机、一公开”、颁发许可证工作。牵头承担公平性竞争工作、法律顾问咨询服务等。

  (三)发展规划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经济发展规划并指导拟订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农业项目计划并指导实施。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农村金融政策制定。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农民增收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和负责定点扶贫工作。牵头组织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四)乡村产业发展股(市场信息与对外交流合作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牵头负责特色小镇工作;编制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会展经济、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工作。承担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相关工作。

  (五)政策改革和社会事业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有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六)科教与环境资源股。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有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

  (七)科学技术股。承担组织研究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科技项目的前期论证、申报工作;承担与县域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推进金平县与省内外有关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研究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技术市场方面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做好全县科技统计及技术市场统计工作。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绿色食品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牵头负责涉及农业农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农业绿色发展工作。起草农业绿色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农产品绿色生产。牵头负责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承担有关组织、管理协调、督促检查和绩效考评职责。承担茶叶、胡椒等香辛料、花卉、水果、蔬菜、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的发展管理工作,起草有关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

  (九)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农田建设管理股)。起草粮食作物、油料作物、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保险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有关工作。

  (十)畜牧兽医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

  (十一)渔业渔政管理股。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照分工维护边境淡水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县内重点江河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十二)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牵头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十三)财务股。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局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红河州金平县河东南路267号行政中心16楼

  单位负责人:舒凯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873—5221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