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配置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防震减灾有关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防震减灾工作防震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检查。
(四)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强化涉及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统一规划管理县地震局监测台网(站),负责防震减灾群测群防工作;发现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实施;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有关民事责任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六)负责震情信息速报,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向县政府提出本行政区域及周边邻区发生破坏性地震作出快速反应的措施建设。
(七)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增强社会民众防震减灾意识。
(八)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
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红河州金平县金河镇文化路40号
单位负责人:李昊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873-522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