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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金平县委《关于张海哲同志任职的通知》(金委〔2022〕163号)精神,经2022年9月16日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党组第16次会议研究决定:
张海哲 任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挂职二年)。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