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301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
  • 文号
    金政任〔2022〕18号
  • 发布日期
    2022-11-26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王永明等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金平县委《关于王永明等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金委2022192号)精神,经2022年10月19日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党组第20次会议研究决定: 

  王永明  任金平县公安局副局长(副科级),免去金平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李天情  任金平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兼),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兼)。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