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934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
  • 文号
    金政任〔2022〕10号
  • 发布日期
    2022-08-0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幼卿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金平县委《关于杨幼卿同志免职的通知》(金委〔2022〕114号)精神,经2022年8月2日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党组第12次会议研究决定:

  杨幼卿  免去金平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