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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金平县委《关于蒋汉军同志任职的通知》(金委〔2021〕135号)精神,经2021年9月17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蒋汉军 任金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