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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974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
  • 文号
    金政任〔2021〕2号
  • 发布日期
    2021-09-1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李俊等二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金平县委《关于李俊等二位同志任职的通知》(金委〔2021〕2号)精神,经2021年2月1日县人民政府党组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 

  李  俊  任金平县农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王  涛  任金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八级管理岗)(试用期一年)。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