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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金平县委《关于李旭等四位同志免职的通知》(金委〔2021〕20号)精神,经2021年2月1日县人民政府党组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
李 旭 免去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吴玉兰 免去金平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文真 免去金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卓炳华 免去金平县森林公安局(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局长(副大队长)职务。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