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金平县委《关于段永明等十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金委〔2024〕107号)精神,经2024年9月26日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段永明 任金平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 英 任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金平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黄 超 正式任用为金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周垠君 正式任用为金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
彭榆涵 正式任用为金平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
刘恒役 正式任用为金平县地震局副局长(八级管理岗);
杨雨萌 正式任用为金平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八级管理岗);
周 泽 正式任用为金平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李 克 免去金平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兼),县中小企业局局长(兼),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白 洁 免去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其中,黄超、周垠君、彭榆涵、刘恒役、杨雨萌、周泽六位同志正式任职时间从2024年7月起计算。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