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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金平县委《关于张海哲同志免职的通知》(金委〔2024〕166号)精神,经2024年11月5日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海哲 免去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