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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zfb/2024-00038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2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杨菊等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

根据中共金平县委《关于杨菊等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金委〔2024〕183号)精神,经2024年11月20日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杨 菊 任金平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兼),免去金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李付乔 任金平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免去金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段 荧 任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瑾 任金平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兼);

熊 生 免去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兼)职务。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