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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zfb/2025-00098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金政任〔2025〕10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1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倪楠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金平县委关于倪楠同志任职的通知》(金委〔2025〕98号)要求,经2025年9月10日十四届县人民政府党组第69次会议研究决定:

倪 楠 任金平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2025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