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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407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31
  • 时效性
    有效

2021年1-10月金平县空气质量情况

  2021年1-10月,金平县主城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3%,达到州级定任务标准;SO2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3%,达到州定任务标准;优良以上天数为295天(有效监测天数为301天),优良率98.0%,达到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