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2021年1-10月,金平县主城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3%,达到州级定任务标准;SO2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3%,达到州定任务标准;优良以上天数为295天(有效监测天数为301天),优良率98.0%,达到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