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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zfb/2026-00099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
  • 发布日期
    2026-09-15
  • 时效性
    有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检院,高法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为加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管理,规范收费标准管理行为,提高收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们对2006年印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18年6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