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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rmzf/2024-00152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01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3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一是负责资质内全县设计资质范围内小型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利工程及相关工程的测绘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土保持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在建水利工程的施工及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各类水利工程的施工及管理工作;提供防汛抗旱工作技术服务;提供农业农村和工业用水技术服务。二是负责全县小(二)型以上水库的运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及其它涉水法律、法规的落实;负责库区防汛和水库蓄水、供水、调水等工作;协助做好库区内航运、水产养殖、水质保护、水土保持和旅游开发及引发的矛盾纠纷协调等工作。三是负责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河道和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负责河道建设项目的评估、审查、报批,采砂许可证的核发和防治工作;组织指导河流、河滩、河堤河岸的整治与开发;负责全县河道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负责对临时占用河道、河堤通行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防洪堤工程的规划、立项、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四是负责管理辖区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参加受监工程的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等级核定;参加受监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受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掌握本县的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及时上报质量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活动,总结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五是承担金平县河长(湖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县河长(湖长)制度体系;负责指导河长(湖长)制基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河长(湖长)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河长(湖长)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湖长)制监测评价和信息共享。协助县级河长(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河长会议的筹备等工作。负责上级河长办和县总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举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扎实开展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饮水安全隐患清零动态监测工作,摸清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二是对各乡镇、农场、社区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的四轮饮水安全大排查工作,同时依托各驻村队员对核心村、重点村进行重点监督。三是召开农村供水保障动态监测调度会,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立行立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改销号。四是完成我县供水应急方案并指导13个乡镇建立供水应急方案。五是完成采样抽检工作,5月份完成水样达标率76.27%;9月份完成水样送检工作,检测结果未反馈。六是完成农村供水应急储备管材采购金额21万元,全部发放各型号供水水管132600米。七是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用户端反应饮水困难4件,全部办结。八是推进农村供水水价改革水费收缴工作,开展水费收缴,以费促管,确保农村饮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2.整合力量,水利项目工作扎实推进。县水务局始终坚持“项目为王”理念,整合资源力量,着力推进项目工作,2023年以来推进实施水利项目23件,其中新建9件、在建14件,固定资产在库项目为4个,1月至10月累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为0.85亿元,预计年底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8亿元以上。具体项目建设情况为:

①铜厂水库项目工程。项目设计概算总投资41291.7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9851.54万元),目前累计完成投入资金43291.78万元(以结算为准),已完成下闸蓄水验收,全面完成建设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②那兰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截至目前,主要工程量为管道安装15261m,(其中前期完成6990m,二次招标完成8271m),共计完成投资7597.67万元(其中二次招标完成3515.09万元,完成合同进度87.35%,前期完成约4154.39万元完成合同进度42.22%),按原投资概算项目总体进度为77.22%。二次招标后主要完成工程量为:取水隧洞土石方开挖1318.08立方米,开挖隧洞长160米;那兰大桥跨河工程1、2号镇墩浇筑及藤条江1#跨河拱管桥安装;完成焊接安装8271m,其中:DN1200mm螺旋钢管1762米、DN1000mm螺旋钢管526米、DN800mm螺旋钢管5983米;完成了藤条江河工程;完成了藤条江2#跨河管桥桥墩一期混凝土浇筑;管道回填土石方31971.61立方米。

③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该项目已完成村头配水管网施工126.83千米、管网镇墩施工1398个,高位水池1座、村内水池4座,累计完成投资19034万元,累计完成投资占比75.3%,县级资本金已注入300万元。

④金平县金水河口岸片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600万元,完成输水管沟槽开挖及回填8.2km,管道安装8.2km,完成镇墩混凝土806.38m³;完成13个排气阀检查井、11个冲沙阀检查井;开挖土方18679.03m³。目前正在推进新开工用地的征地工作。

⑤金平县金勐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配套项目。完成管道安装21000米,完成300立方米7座调节调压水池,累计完成项目投资2150万余元,开展分部验收工作并完成1#8#分部验收,逐项开展分部和单位验收,项目正有序开展收尾工作。

⑥金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该项目完成框架协议签订、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已取得水价补贴文件,并已完成水保方案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及投融资方案正在编制。

⑦江河治理工程项目。一是金平县金平河八道班至干校段治理工程。州水利局批复概算总投资 3551.1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32万元。该工程计划于2023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施工,目前完成新建河堤0.99公里。二是金平县者米拉祜族乡茨通坝河巴哈至上新寨段综合治理工程。州水利局批复概算总投资4703.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144万元。目前完成新建河堤2.57公里,计划于2023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施工。三是金平县阿得博乡麻子河期里寨村段治理工程。州水利局批复概算总投资513.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71万元。目前完成新建河堤0.98公里,计划于2023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四是金平县藤条江勐拉镇至金水河镇段治理工程。州水利局以红水许〔2023〕1号文件,批准金平县藤条江勐拉镇至金水河镇段治理工程投资计划,批复概算总投资7905.5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744万元。目前正在协调征地问题,计划于2023年11月开始主体工程施工。五是金平县藤条江平坝河段治理工程,估算总投资2977.99万元,2023年3月30日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州发改委批复(红发改农经〔2023〕93号),初步设计已审待批,计划2023年内开工建设。六是金平县藤条江九公里段治理工程,估算总投资3546.64万元,2023年3月30日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州发改委批复(红发改农经〔2023〕92号),初步设计已审待批。

3.落实责任,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有效提升。今年以来,县水务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一是4月21日,及时召开各乡镇、金平农场管委会汛前培训;7月20日召开主汛期防汛工作会议,做到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防汛责任制有效落实。开展山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12次,排查和整治一般问题及隐患32项,为安全度汛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完成录入到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县级平台,完成自动监测站点接入率和报讯率均为100%,完成45套自动监测站接入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平台。三是开展水库、电站、水利在建工程等演练51场/次,参演演练人员1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四是采购193万元水管对13个乡镇进行了抗旱保供水项目、直接下发27万元分别对营盘、老勐等6个乡镇进行拉送水,投入87万余元对金平县山洪灾害预警系统进行了非工程措施及维修养护项目。五是派出10个督查组对各乡镇、金平农场管委会开展山洪灾害隐患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六是建立领导轮流带班制度,抽调6名专职人员进行汛期值班。自动雨量站共发出预警信息394条次,接收信息人员共15604人次。

4.统筹协调,河长制工作有效推行。县水务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好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信息发布等作用,扎实推行河长制工作。

①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截至目前完成河湖长巡河率100%;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9.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2.55%;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6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35%。                                        

②严格空间管控、持续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出台采砂管理有关政策文件或法律法规,启用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完成四个责任人公告。

③深化执法监管、推进落实协作机制。实现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全覆盖,县检察长与同级河长办开展2次联合巡河(湖)调研督导活动;办理非法采矿案件1起;对中国渔政举报受理平台和国家部委、省级及州级反馈问题线索查办率达到100%;及时查处电鱼案件,案件办结率达100%。

④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一是省、州级美丽河湖年度申报计划执行率100%;州级美丽河湖年度申报通过率100%。二是目前,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完成率分别达80%及以上,治理任务完成率达88.1%。三是完成山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涉河建设项目审批信息上图入库。四是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测月平均达标率达到100%。                                      

⑤积极开展绿美河湖建设。今年以来召开绿美河湖专题会议2次,参加视频培训2次、现场培训2次。组织绿美河湖建设培训1次,参加培训人次124次,全年开展植树活动2次。坚持应急与谋远相结合,保护与发展相结合,动员发挥社会力量。至2023年11月20日,项目计划完成的总绿化面积79283平方米,实际完成绿化面积67426平方米;计划总植树量2281株,实际完成植树量1924株。完成投资1460万元。目前,各项指标实际完成率达85%以上。

5.依法行政,水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得到加强。始终坚持“严”的总基调,切灾提高执法效能,加大水环境执法监管。

①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开展专项整治,确保管护成效,今年以来累计排查“四乱”问题2个,完成整改销号2个,县、乡、村级河长日常巡河发现问题18条,办结14条,处理中4条,力争2023年末全部整改销号,整改率达100%。今年以来《金平县水务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6

②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水土保持监管。截至目前完成水土方案报告审批15个,督促完成了生产建设项目水保设施自主验收报备5个,自主验收现场核查1个。追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51.5633万元,其中基建期14.9819万元,开采期136.5814万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31.23平方公里,同时,正在开展金平县水土保持综合规划的编制。

③依法履行职能职责,深化“放管服”改革。截至2023年11月底,办理证照101件,其中,共行政许可95个取水许可证、防洪影响评价5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5件。落实政务服务下沉工作,优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全面落实服务绩效“好差评”,评价率100%,最大限度利企利民。

④加大涉水法规管理,增强群众守法意识。一是多头联动开展“世界水日”普法宣传。开展地下水科普、计划用水讲解、工业节水小妙招、节水好家庭等多项线上“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普法宣传活动,参与群众3000余人次,在辖区形成浓厚的节约用水氛围。二是开展涉水法律法规5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组织召开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政策宣讲会6次,约谈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参建单位12次,开展水土保持宣传9次,宣传牌80块,悬挂宣传横幅 16条,张贴宣传画 50 幅,发放节水口罩1000个,学生笔袋500份,出动宣传人员93 人次。

6.从严监管,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的系列政策措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管理,扎实开展“金平县规范取用水计量”“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两个专项行动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延续了金平边陲山泉水厂项目的取水许可、云南活发糖业有限公司延续取水许可、大坡水电站等5家企业延续取水许可;落实水质检测制度,截至目前完成县城集中式水质检测取样送检任务,根据检测结果,水质均稳定达到人体饮用水标准;积极开展“回头看”,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全县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38座水电站已安装监测设施,生态流量数据和图片正常上传,今年以来未出现因不达标而被上级通报的情况;积极开展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数据治理工作,根据《红河州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做好2023年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数据治理工作的通知》( 2023—410)完成纳入审批取水许可取水户电子证照数据治理2户,截至目前完成征收水资源费406.57万元。

7.查改并重,行业质量与安全工作形势平稳。始终坚持将“质量与安全”作为水利建设与发展的生命线,建立完善机制体制,加强监管,确保了全县水利系统行业质量与安全工作形势平稳,今年以来未发生任何质量与安全事故。

8.强化面商,保证群众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对金平县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政协金平县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的议提案交办要求,县水务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细化办理工作措施和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工作人员,主要领导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把关,经过实地调查研究,按规定做好记录和登记备案,保证办理质量和工作实效。在办理工作中,亲自上门与代表们面对面沟通、交流,听取他们对所提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具备条件可以办理的,立即办理;对经过努力能够办理的,积极创造条件办理;直接见面协商率100%,提高代表的满意率。今年以来,县水务局共承办代表建议5件、委员提案5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4件、C类1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为A类4件、C类1件,共发放水管16300米,实施人饮工程24件,解决涉及全县13个乡镇32个村民小组2149户共10416人(包括部分乡镇卫生院、中小学)的饮水安全问题。

9.加强党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效落实。始终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第一要务,以党建引领推动全县水利改革发展。今年以来,局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等学习平台和各类辅导读物,线上线下全面学习党内规章制度。九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严格落实宣传工作“三审”制度。今年以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次。十是开展各种宣传活动10余次,撰写新闻宣传稿件50篇,被州级采用8篇,多彩金平采用11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其中行政机构11个:即局办公室、财务股、规划计划股、水资源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土保持股、政策法规股、河长制工作股、水旱灾害防御股、建设运行管理股、监督股。事业机构5个:即水勘队变更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水库管理所、质监站、河道管理所、河长制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原因是铜厂水库项目2辆,政务中心调拨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和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747.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99.11万元,占总收入的99.2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73万元,占总收入的0.7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099.03万元,下降54.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927.76万元,下降54.2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71.27万元,下降77.85%。主要原因是2023年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资金拨入减少,水库项目拨入资金减少,南科联防村山洪泥石流排险抢险治理工程拨入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20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27万元,占总支出的13.67%;项目支出7086.90万元,占总支出的86.3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473.75万元,下降60.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1.16万元,增长24.54%;项目支出减少12694.91万元,下降64.1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资金支出减少,水库项目支出资金减少,南科联防村山洪泥石流排险抢险治理工程支出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2.2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0.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86.9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833.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932.37万元,减少65.43%,主要原因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减少支出5100万元、金水河口岸片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减少支出4200万元、金平县三岔河水库前期经费减少支出150万元;金平县铜厂水库项目工程减少支出2455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金平县冬瓜林水库项目支出9.04万元;金平县那兰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1541.26万元;界河治理工程支出755.43万元;2023年小型水库(幸福、苦竹林)维修养护工程12.47万元;金平县铜厂水库工程项目982.53万元;藤条江勐拉镇至金水河镇段治理工程1722.88万元;2023年防汛工作支出10万元;阿得博乡‘5.23’泥石流灾害点排险治理工程4.98万元;2023年金平县抗旱保供水项目支出182.92万元;2023年金平县水务局农村供水应急储备管材采购项目21万元;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22万元;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300万元;阿得博乡麻子河期里寨村段治理工程460.54万元;者米乡茨通坝河巴哈至上新寨段综合治理工程120.83万元;2023年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安装7.4万元;水源地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扰动图斑现场复核工程35万元;沙依坡大寨乡农村供水保障供水工程7.6万元;金河镇干塘村委会干塘村新建修复水源设施管材项目10万元;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714.2万元;水旱灾害风险普查第二阶段项目工程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37.99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08%。与上年相比减少3924.93万元,下降36.81%,主要原因是2023年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资金支出减少,水库项目支出资金减少,南科联防村山洪泥石流排险抢险治理工程支出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2023年金平县冬瓜林水库项目、金平县那兰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0.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3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9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361.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等835.57万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4921.49万元,防汛工作14.98元,抗旱工作182.92万元,农村水利21万元,农村供水22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120.58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714.2万元,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3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79.0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水旱灾害风险普查第二阶段项目工程;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4万元,决算为2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90万元,决算为20.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31%,完成年初预算的5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4万元,决算为0.3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9%,完成年初预算的4.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90万元,决算为2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4万元,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原因是我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减少金平县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金平县者米拉祜族乡茨通坝河巴哈至上新寨段综合治理工程等。2023年修车费未支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97万元,下降36.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78万元,下降22.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19万元,下降94.7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部门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减少金平县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金平县者米拉祜族乡茨通坝河巴哈至上新寨段综合治理工程等。2023年修车费未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铜厂水库项目、那兰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人畜饮水、脱贫攻坚、河长制、防汛、水土保持、水库管理、水利项目基本建设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河长制、防汛、水土保持、水库管理、水利项目基本建设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97万元,比上年增加51.94万元,增长103.79%,主要原因是铜厂水库项目、那兰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人畜饮水、脱贫攻坚、河长制、防汛、水土保持、水库管理、水利项目基本建设等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铜厂水库项目、那兰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人畜饮水、脱贫攻坚、河长制、防汛、水土保持、水库管理、水利项目基本建设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资产总额16199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68.16万元,固定资产24.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9967.5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56431.99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74.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1项,账面原值17.4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公开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4.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5.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13至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县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农林水支出,为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防汛抗旱应急、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等支出。

.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水利工程建设,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灌区改造等支出。

.农田水利,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水土保持,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范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十一.防汛,指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十二.抗旱,反映抗旱业务支出。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十三.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3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