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遵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移交安置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做好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安置工作有序推进,2023年共接收退役士兵人59人,其中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4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来安置任务,并进行了适应性培训,安置率达100%。组织开展退了役士兵返乡欢迎仪式和适应性培训、专场招聘会,发放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4人,共计人民币61.2万元。二是服务保障军队移交干部。金平县有军队退休干部2人,2023年按时发放军队退休干部工资,累计发放23.6万元,春节发放慰问金0.1万元,慰问无军籍职工0.05万元,全年来,坚持优质服务、精心管理的工作理念,认真做好军休干部、生活待遇工作服务保障。三是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帮扶。定期发放企业军转干部的困难补助1人共计发放1.43万元,发放春节、八·一慰问金0.06万元,根据军转干部的相关政策,落实、落细相关待遇落到实处。
2.拥军优抚政策落实稳步推进。一是认真做好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八一”期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组织开展慰问驻县军警部队和优抚对象活动,投入15.7万元开展了驻金部队和屏边旅部的春节慰问,对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进行社会化发放慰问,14人进行走访慰问,慰问资金共计人民币17.6万元,通过开展一系列走访慰问,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增进了军政军民之间的团结,服务提升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服务保障,使军人军属、优抚对象、其他优抚对象的幸福感、归属感、幸福感。二是做好优抚对象经费发放工作。金平县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共计871人(其中部分军队参战退役人员318人、年满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484人、伤残人员33人、“三属”人员9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1人、部分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26人),困难人员补助104人,累计发放各类抚恤和生活补助594.8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救助44人,医疗救助资金8.14万元。优抚对象死亡一次性抚恤35人,发放一次性抚恤金28.81万。三是认真做好各类优抚对象新增认定工作。今年以来对各类新增优抚对象按规定程序进行认定工作,通过资料调查、登记、录入系统、审核等申报工作。全年共审查上报符合认定条件的优抚对象共44人,均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四是认真做好领取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和新增部分补发以及生存状态核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县领取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1831人,共计发放生活补助金689.79万元,实行乡镇一级生存状态核查月报告制度,谁上报谁负责,确保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经费避免出现冒领多领错领的情况发生。五是全面做好信访接待工作。部门联动,依托服务中心和各乡镇服务站对我县退役军人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一对一”常态化联系机制,主动联系三属、伤病、特困退役军人和信访矛盾突出人员,面对面交流、谈心交心,利用电话、微信、短信、QQ等方式加强与联系对象的沟通,充分了解退役军人的心声,确保常态化联系工作收到应有的效果。截至目前共排查出信访件2件7人次(州级1件1人次,县级1件6人次),其中涉及待遇诉求类(要求享受参战待遇)1件6人次、移交安置类1件1人次;共接待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48人次。排查信访2件,1件已经作出书面答复,1件重复电话访州级访已作解决工作。信访案件已全部化解,化解率100%。为全县退役军人各类案件和矛盾及时得到稳控和化解,退役军人信访矛盾和稳控风险防范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3.褒扬纪念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维修保护管理。认真抓好抓实各类灾害防范工作,值班工作人员每日定期不定期在巡查烈士陵园,如果发现在园内不文明的行为加予制止;每月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入雨季以来,值班工作人员至少每天巡查一次地质滑坡情况,特别是2020年滑坡处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目前在原滑坡处设立警示牌。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定期不定期到陵园检查防灾减灾等各项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督促陵园工作人员加强值班值守。二是切实做好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精心组织“春节”“2.17”、“清明节”“4.28”“4.30”“9.30”等重点节点服务保障工作,为让烈士亲属和烈士战友感受到地方到党委、政府他们的关心关爱,共计投入祭扫服务保障资金5.14万元,保障八个一(小白花、菊花 、矿泉水 、水果 、面包 、牛奶 、鸡蛋 、口罩)免费发放给祭扫人员,协调医疗机构在前后两天派驻一辆急救车在烈士陵园待命,配备常用药品备用,安排2名工作人员早7点到晚6点在烈士陵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金平辖区高速公路出口醒目位置安装祭扫车辆优先通行牌,并在高速公路北出口安排两名以上工作人员24小时服务,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得到祭扫人员多次肯定。截至10月,共13737人,团体64批次;其中烈士家属祭扫1006人;退役军人祭扫2399人;社会各界人士祭扫10332人;纪念馆接待参观人次9600人,讲解136次,放映专题片128次。三是加大烈士纪念设施维修经费投入。积极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争取项目资金;2023年申报《金平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项目资金800万,争取进入2024年国家项目库;2023年投入120.5万元对烈士陵园大门、停车场、管理有房、纪念塔、烈士墓等修缮。
4.服务中心工作作用发挥显成效。一是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推进“五有”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实现13个乡镇1个农场管委会的退役军人服务站“七位一体”“四位一体”作机制落地落实,“一中心两家三站”基本成形,各服务站建立双站长负责制,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明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二是积极争取公益帮扶援助项目支持。2023年春节“情暖老兵·关爱帮扶”关爱帮扶金帮抚8人0.4万元,其中包括困难退役军人7人、烈士遗属帮扶1人;联合省、州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开展“情暖老兵、八一慰问”活动,共慰问10人0.5万元。联合省关爱基金会开展“情暖老兵”活动、对少数民族困难退役军人慰问项目,共走访慰问困难的少数民族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帮扶6人1.2万元;通过困难帮扶,确保把党和国家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办实,增强退役军人和烈士家属的获得感、荣誉感和归属感。三是做好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工作,助推退役士兵就业。根据上级有关工作政策,已顺利完成59名退役士兵返乡报到的工作,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返乡报到一件事一次办,利用“退役士兵返乡会”的时机,对2023年退役士兵进行就业创业、公考、学历提升、技能提升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宣传,开展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与人社部门、边防、消防、保险公司、安保公司等机关单位及各类企业公司联系,协调岗位,共组织开展了2次线上线下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参与单位7家,共有55名退役军人参加,提供岗位75个,意向性17人,实现就业8人。截至目前,共有新增45名退役军人就业,完成了本年上级下达给43人的就业指标,有效地促进退役士兵就业,以解决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四是全面做好优待证申领工作,大力营造拥军优属氛围。2023年我县建档立卡退役军人共3435名,目前申请办理3010人,其中成功办理签收2692张退役军人优待证;通过庄严隆重的送达仪式,完成了6个乡镇10位现役军人立功喜报和功臣牌匾的送达仪式,充分渲染了参军光荣的浓重社会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褒扬纪念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279.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6.10万元,占总收入的99.8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2万元,占总收入的0.1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3.36万元,下降4.74%。其中:财政拨款收减少114.88万元,下降4.80%;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其他收入增加1.52万元,增长76.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是因优抚对象死亡增减等原因,导致减少抚恤资金,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因省级优抚对象慰问资金和优抚对象补助退回资金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27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09万元,占总支出的27.64%;项目支出1649.54万元,占总支出的72.3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4.11万元,下降5.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25万元,增长10.77%;项目支出减少185.36万元,下降10.1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因2023年新调入人员增加2人,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优抚对象死亡增减等原因,导致减少抚恤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0.0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9.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9%。(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2.83万元,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83万元,)、优抚对象县级补助人员经费426.64万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0.8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49.5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退役安置支出70.5万元、优抚对象抚恤支出1506.53万元、拥军优抚支出28.2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25.55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万元。1.是做好退役士兵移交安置;2.拥军优抚政策落实稳步推进;3.褒扬纪念工作扎实开展;4.服务中心工作作用发挥显成效。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6.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上年相比减少125.63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死亡增减等原因,导致减少抚恤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2013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其他工作经费及业务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78%。主要用于(2080801死亡抚恤52.87万元,2080802伤残抚恤126.04万元,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10.34万元,2082805义务兵优待163.38万元,2080806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17.09万元,2080808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70.30万元,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1032.51万元,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66万元,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7.68万元,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57.75万元,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0.51万元,2082801行政运行147.36万元,2082804拥军优属28.28万元,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0.13元,2082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5.6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和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万元,决算为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万元,决算为5.4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93.9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万元,支出决算为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万元,决算为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9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烈士公祭活动、清明烈士家属祭扫等活动,导致决算数超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62万元,增长195.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62万元,增长195.1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烈士公祭活动、清明烈士家属祭扫等活动,导致决算数超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接待人次192人。主要用于接待烈士家属、优抚对象、上级部门、乡镇、村组相关工作人员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2万元,比上年减少36.78万元,下降77.60%,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减少办公经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014.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09万元,固定资产1000.7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0.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4、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3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