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6302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金平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局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金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抓好党建引领。一是坚持抓思想、固信仰。坚持党工委会议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及理论中心组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2个。二是坚持强组织、打基础。年内共发展党员11名,积极申报州级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示范点1个;新建民营医院党支部2个,完成民营医院党支部整建制划转2个。三是坚持提素质、壮队伍。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3期,组织13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开展“院长大比武”活动。四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工作,工委委员下沉挂联党支部督促指导主题教育开展情况2次,工委书记听取工委委员汇报挂联党支部开展主题教育情况2次;着力推进主题教育与群众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度融合。五是坚持严治党、促实效。年内专题研究党风廉政2次,研究办理案件6起、处分7人;做好清廉云南“小切口”整治,召开专题会议3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制定重点工作落实进度“红黑榜”通报机制,提高卫健系统干事工作效率和实效。
2.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努力夯实基础设施。完成了医共体党委选举,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稳步实施。县中医医院和金平县医院迁建建设项目已全面竣工验收。投资2822.53万元的金平县中医医院和金平县人民医院迁建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2022年启动、投资125万元的5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3.全面巩固国家卫生县域,扎实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印发了《金平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攻坚行动方案》,全民参与全面开展“大扫除、大整治、大督查”,金水河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通过了州级技术评估,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全面巩固,深入实施“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新的7个专项行动,健康县城建设稳步推进。
4.努力强化艾滋病防治。全面抓好“三个90%和两个消除”。截至12月27日,全县接受HIV抗体检测26.20万人次,占常住人口的81.8%;检测发现率以2023年人群规模估计数1884例为基数,现累计存活1728人,检测发现率为91.72%;累计存活人员中在治1638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94.8%;治疗有效率97.8%。全县母婴传播率为0,无经输血传播的感染者/病人。
5.全面实施基层卫生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创等达标、慢病管理中心和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全县达国家推荐标准的卫生院有1个、达云南省甲级标准的卫生院有3个、达国家基本标准的卫生院有6个,建成14个慢病管理中心、11个乡镇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292267份、建档率91.29%,家庭医生签约173362人、履约率100%。
6.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小切口”整治医疗服务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5个工作专班,明确专班工作职责及时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出动卫生监督员及协管员986人次,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00家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9起,其中结案27件、办理中2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1份,罚款23.9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61万元。
7.切实做好老年健康和职业健康。扎实开展“智慧助老”公益活动,办理老年优待证946件,创建医养结合示范机构1家,金河镇伉偭社区村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成8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下发了《金平县“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深入街头和企业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宣传和讲座活动3场次,各企业160余人开展了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知识101人;无接尘工龄不足5年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病例数,创建县级健康企业5家、县级健康达人63人、省级健康达人1人;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重点检查4家非煤矿山,21家电力企业、17家其他行业,下达监督意见书 6份,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进行整改。
8.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鼠疫监测:完成细菌学382份、完成率112.35%,血清学143份、完成率102.14%,体外寄生虫144份、完成率102.86%;完成了医疗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督导。全县收治管理肺结核病人223人,处置学校肺结核预警89条,追踪结核病人到定点医院诊疗625人次。
9.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完成卫生人才招聘40人,累积签订农村订单定向生117人、完成聘用94人、正在规培38人,送外进修75人,办理各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1500余人次,举办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培训班、党建引领下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和乡村医生能力提升培训班等活动6场1300余人次。
10.全力推进妇幼健康和安全生产。持续抓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和“两个危急救治中心”建设,稳定推进县级妇幼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县妇幼保健院二级医院能力达标通过省级评审。全年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3.8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47‰;完成宫颈癌筛查11641人、乳腺癌筛查11700人、直肠癌筛查5000人次。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对全县28医疗机构和私人诊所人群密集场所、特殊岗位和安全工作薄弱环节、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9次,发现安全隐患101条,对隐患实行闭环管理,整改完成99条,长期整改2条,全县卫健系统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1.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积极落实好生育服务线上+线下登记,办理《生育服务证》733份;下发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29家托育机构现有托位数965个,落实设置备案管理4家。应发放惠民资金230.9万元、已发226.75万元,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育儿补助130.04万元。
12.积极提升群众就医安全感和满意度。医疗机构内部受理的医疗投诉数量3起,成功化解3起;产生医疗纠纷5起、成功化解5起,其中:医疗机构自行协商解决1起,占比20%,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4起,占比率为80%。扎实推进“组团式、省管县用、沪滇、南北对口”等医疗帮扶,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14项。不断提升群众就医安全感和满意度。
13.扎实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县卫健、教体、公安、审计、医保等9部门制定印发《金平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组建县级协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按时间步骤有序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截至12月25日,自查发现5方面问题11条,制定整改措施10条,均已完成整改;全县共召开工作推进会议81场次,召开政策宣讲会共24场次,召开廉政教育大会23场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0场次;针对“整治重点”六大类30个方面,分级开展“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人员”一对一多轮提醒谈话,关键岗位谈话354人次,关键少数谈话134人次,关键人员谈话143人次;移交纪委调查处理1人次,院内批评教育2人次;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督导检查1次,发现问题2个;修订完善制度40项,新建制度20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和人口家庭发展股、体制改革与政策研究和综合监督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股、卫生应急和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宣传科教股、药政和中医药管理股、老龄健康和保健股、妇幼健康股、职业健康和健康产业发展股、防治艾滋病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本单位无车辆编制,实有车辆为医疗废物转运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3509.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9.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47.04万元,下降27.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97.79万元,下降25.4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49.2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即组织事务、宣传事务收入增加;本年度金组公发〔2023〕12号熊桂芬退休、金组公发〔2023〕7号黄应辉退休、金组公发〔2023〕36号彭江退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金财社发〔2023〕118号在职死亡1人抚恤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乡镇卫生院提高乡村医生定额补助以及村卫生室补贴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公卫生服务项目收入减少主要是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上年度上级根据工作需要拨付第二、第三隔离点,支出工程款2872.65万元,本年度无;其他计划生育服务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增加一次性生育补贴及育儿补助;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主要是上年度县扶贫办拨入马鞍底乡、营盘乡、者米乡等卫生室工程建设款,本年度无;本年度调整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增加节能环保支出金财建〔2022〕77号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360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30万元,占总支出的16.17%;项目支出3019.84万元,占总支出的83.8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11.47万元,下降32.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8万元,增长0.79%;项目支出减少1716.05万元,下降36.2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即组织事务、宣传事务支出增加;本年度金组公发〔2023〕12号熊桂芬退休、金组公发〔2023〕7号黄应辉退休、金组公发〔2023〕36号彭江退休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金财社发〔2023〕118号在职死亡1人抚恤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乡镇卫生院提高乡村医生定额补助以及村卫生室补贴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公卫生服务项目收入减少主要是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上年度上级根据工作需要拨付第二、第三隔离点,支出工程款2872.65万元,本年度无;其他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增加一次性生育补贴及育儿补助;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主要是上年度县扶贫办拨入马鞍底乡、营盘乡、者米乡等卫生室工程建设款,本年度无;本年度调整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增加节能环保支出金财建〔2022〕77号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2.3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6.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3%。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44万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17万元。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37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度正常晋升及人员调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19.8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0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公共卫生支出2126.88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项目等重大公共卫生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隔离点及方舱医院建设工程款);
2.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57.0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及生育支持工作;
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14.63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4.节能环保支出119.6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废物收转运站支出。
5.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5.56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卫生院卫生室建设。
6.行政运行支出6.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9.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3%。与上年相比减少1689.16万元,下降32.49%,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工作结束,上年度上级根据工作需要拨付第二、第三隔离点,支出工程款2872.65万元,本年度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0.87万元,2013301行政运行支出0.1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行政事单位离退休费用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60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1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92万元,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63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4.2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4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5%。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其中: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392.16万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14.63万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63.59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2.13万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070.81万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57.56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54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2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3万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0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9.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节能环保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其中: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支出119.68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9.1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5万元,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4.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5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是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10.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10.1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防治艾滋病工作督导检查、开展医疗资源及救治能力督导检查及指导工作、开展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专项督导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9万元,比上年减少34.97万元,下降49.0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发生了11起新冠疫情,疫情指挥部又设在卫健局,各种隔离费、消杀费、转运费等入卫健系统账务,增加了日常运转工作经费,本年度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维修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7844.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9.40万元,固定资产2161.8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103.16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09.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5.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13.9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8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主要反映的是从事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是乡村医生待遇补助支出和全科医生工资待遇支出及其他基层基疗机构支出。
(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的主要是指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及其他计划生育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63020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073104592946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