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1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金平县人大常委会会行使下列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站位达到新高度。坚决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全年,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重要会议向县委请示报告10余次。全年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8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8人(次),同意辞去职务8人。
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开展“金平县边民互市促进条例”立法前调研,积极探索以法治的方式促进兴边富边稳边、促进口岸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有益做法。对《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开展立法“回头看”调研和评估,聚焦城镇综合承载力、管理力提升与高质量发展,深入研究条例中与当前县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为条例修订打牢基础。依法对《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等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依法监督取得新成效。
1.围绕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断强化监督。全年,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了金平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全县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及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调研促进经营主体倍增、招商引资工作,听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有关方面大抓营商环境优化,深入企业生产车间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听取贯彻落实中药材产业(长寿产业)发展报告,助推大抓中药材产业与长寿产业的融合发展,持续提升金平“中国长寿之乡”品牌效应。组织开展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和重点项目建设集中视察活动,听取金水河口岸建设和瑶药产业发展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工作部门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视察意见建议,助力扩大开放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2.围绕资产资金管理使用不断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督促县人民政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财政决算、财政收支情况等报告,围绕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县人民政府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等方面的监督,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审查并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和申请使用2023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议案,督促有关方面严格债务管理,优化债券资金使用,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3.围绕社会事业民生协调发展不断强化监督。对县老旧小区外围配套设施建设、县妇幼保健院改造、县人民医院迁建等重点项目开展督促落实,强化重点民生项目监督。围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督促县教育体育局加快推进“十四五”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听取和审议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情况报告,促使政府工作部门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聚焦就业这一重大民生,听取和审议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政府工作部门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和服务保障,提高农民的就业创业能力,促进群众增收。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调研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中心项目建设情况,听取政府工作部门专项工作情况报告,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权益的落实。聚焦县人民政府10项惠民实事,定期加强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督促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落实力度,9件惠民实事已兑现完成。
4.围绕法治金平建设不断强化监督。全年,各级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活动6场次,对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的庭审情况进行集中评议。参加检察听证5场次,督促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参加监察委委员会工作会议5次,履行“阳光监督员”职责,参与监督办理案件2件,对监察委员会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司法部门依法履职意识,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依法对贯彻《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高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促进公民权利的实现和保障。开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落实情况执法检查,提出人大审议意见并交由县人民政府整改,促使县人民政府修订完善了长达15年未作调整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扩大了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范围,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补助标准,进一步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对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深入调研了解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和满意度,督促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时整改普法强基补短板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5.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不断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和专题听取全县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工作情况,督察县人民政府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情况,促进生态环境持续稳定改善。听取和审议全县林权类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督促相关问题的解决,保障林农权益,助推全县林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和听取绿美三年行动专项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城镇绿化美化工作,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城镇的整体形象和品质。对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整治街道乱象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着力解决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设摊点等问题,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对全县人居环境提升户厕改造项目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督促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坚持主体地位,代表工作焕发新活力。分批次有序对112个代表活动阵地进行提升改造,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建成可复制推广的代表活动阵地,州级示范点1个,县级示范点6个。认真完成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1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工作,实现面商率93.2%,办复率100%,满意率93.2%。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其中专门委员会7个,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3个,分别是:
1.专门委员会7个分别为:县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2.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3个分别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99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9.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79万元,下降2.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79万元,下降2.04%;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均无增减变化。
主要原因是本年常委会室及主任会议室提升改造资金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00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11万元,占总支出的77.22%;项目支出228.69万元,占总支出的22.7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27万元,下降2.4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54万元,下降3.31%;项目支出增加1.27万元,增长0.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均无增减变化。
主要原因是本年常委会室及主任会议室提升改造资金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5.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1.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8.6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金财预〔2023〕14号一般公用经费支出4.05万元 、金财行〔2023〕53号第十四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费支出37.57万元 、金财行〔2023〕3号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经费支出8.12万元 、金财行〔2023〕106号2023年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支出12.88万元 、金财行〔2023〕72号2022年立法经费补助资金支出1.95万元 、金财预〔2023〕36号乡村振兴经费支出2.99万元 、金财行〔2023〕3号人大履职能力建设资金即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资金支出7.94万元 、金财行〔2023〕3号预算联网监督平台运行维护经费支出0.96万元 、金财行〔2023〕3号常委会例会经费支出4.7万元 、金财行〔2023〕72号2022年第一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支出10万元 、金财行〔2023〕3号办公楼修缮资金支出12.82万元 、金财行〔2023〕3号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奖励资金支出1.2万元 、金财预〔2023〕35号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 、金财行〔2023〕3号细化工会经费支出2.6万元 、金财行〔2023〕72号2022年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支出4.56万元 、金财行〔2023〕3号公用经费细化工会经费支出0.9万元 、金财行〔2023〕3号议题调研和工作评议经费支出3.94万元 、金财行〔2023〕3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及主任会议室提升改造资金支出69.79万元 、金财行〔2023〕107号2023年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支出25.35万元 、金财行〔2023〕3号疫情防控卡点边境亮化资金支出11.37万元 。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四个机关”定位,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完成了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3.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5.26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本年常委会室及主任会议室提升改造资金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如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647万元,决算为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647万元,决算为5.3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6.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3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647万元,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647万元,决算为5.36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预算按要求压缩10%的“三公”经费,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2万元,增长55.81%。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2万元,增长55.8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均为增减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省州调研批次增加,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调研、召开人大会等 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27万元,比上年减少17.09万元,下降13.11%,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常委会室及主任会议室提升改造资金等,主要用于保障2023年机关运行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1300.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57万元,固定资产1258.3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00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29万元。无处置资产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4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4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101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