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149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研究拟订红河哈尼梯田(金平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政策,编制红河哈尼梯田(金平辐射区)保护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负责指导监督;对辐射区内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等行为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依法保护辖区内的资源,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核、论证、资源影响评估及前置审批。负责开展日常巡逻和监测管护等日常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保护优先,持续修复生态系统。一是高位推动保护修复工作。组建以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农科、林草、水务、文旅等行业部门为成员的县哈尼梯田暨中国·红河蝴蝶谷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听取专题汇报1次、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2次。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阿得博、马鞍底两个片区开展保护管理宣传培训2期、火塘夜话2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设立保护法规宣传牌3块,录制《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马鞍底蝴蝶谷保护管理条例》等保护法规音频,制作U盘14个,分发7个村委会利用村村响广播播放,并粘贴保护法规宣传海报16份,切实加强哈尼梯田保护宣传。三是突出重点开展保护修复工作。守住梯田红线。设立监测站2个,聘用监测员2名,动态监测遗产要素,时时掌握梯田要素动态。结合耕地流出整治工作,牢牢守住哈尼梯田保护红线,2个梯田片区耕地流出面积2115亩,均已整改完成。提高森林覆盖率。两个片区448名护林员严格落实巡林、防火、修复等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森林管护工作,推动森林覆盖率均在70%以上。修复梯田水系。加大保护区内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力度,2023年投入资金106万元,修复灌溉沟渠2条。
2.坚持绿色发展,提高梯田综合效益。一是构筑哈尼梯田立体农业发展模式。继续在阿得博片区推广种植梯田红米1000亩,发展“稻+鳝鱼+田螺”产业75亩、鳝鱼孵化基地1.8亩,扶持金平家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3万元,试点种植中药材泽泻10亩,走出了一条推动保护区农民增收致富新路子。二是依托哈尼梯田发展绿色产业。6月5日,中国昆虫学会蝴蝶分会授予我县“中国蝴蝶之乡”称号。马鞍底片区立足“蝴蝶、梯田、红色、长寿”四大特色资源,成功举办“首届中国红河蝴蝶谷艺术节”活动,累计接待游客10.58万人。阿得博片区积极争取上海帮扶资金1000万元,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南板蓝根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完工。三是试点推广农机应用。在保护区内推广微耕机22台,共发放扶持补助资金1.54万元;投资26.85万元在阿得博片区建设单轨运输线路2公里,其中:高兴寨村委会建设879米,阿得博村委会建设1121米,配备单轨运输机主机3台。很大程度上破解了群众人背马驮低效地运输方式,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和劳动强度,受到群众普遍关注和好评。
3.坚持文化赋能,留住最美乡愁记忆。一是守牢传承根基。全县共扶持培养各类非遗传承人182名,两个片区共组建农村文艺队17支,通过举办马鞍底蝴蝶谷艺术节、开展“香呵扎”、阿得博“新米节”暨板蓝根篮球赛等展演活动,引领梯田群众保护传承农耕文化。二是评选“最美护田人”。评选2023年度“最美护田人”8名(农耕能手2人、梯田歌手2人、梯田美少年2人、梯田好人家2户),优秀文艺队4支,已发放奖补扶持资金0.8万元。三是做好“新米节”非遗申报工作。按照县政协“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协商议事会建议,协同县文旅局将“新米节”申报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持续加强“新米节”等传统民族节庆的保护和传承。
4.坚持规划引领,加强保护管理。一是继续做好规划修编工作。配合规划方认真做好《金平县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规划(2023-2035)》征求意见、数据更新、评审等工作,为科学规划哈尼梯田打牢坚实基础。二是认真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工作。配合规划方将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金河景区调出规划范围,妥善解决蔓金高速公路及县城连接线与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金河景区之间的矛盾问题。三是加强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按照专家意见配合县林草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违规建房、违法问题图斑排查核实工作,并整改销号。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未得到国务院审批前,不允许企业或个人违规占用。
5.健全基层组织,从严管党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3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党支部书记,及时成立县哈尼梯田管理局党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费日、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并及时制定局党支部学习和工作计划,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召开党员大会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党课2次,为民办实事4件,开展听民意、访民情、解民忧活动10次,党员志愿服务20余次。3月31日,及时成立县哈尼梯田管理局工会,适时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发放节日慰问品。下沉基层一线,对挂包的马鞍底乡五家寨、老厂村小组边境幸福村建设情况督导走访5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综合执法队、宣传教育股、建设管理和产业发展股、监测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02万元,增长43.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02万元,增长43.15%;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社保缴费及职业年金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拨入哈尼梯田保护与利用专项经费60万元,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3万元,占总支出的72.83%;项目支出38.77万元,占总支出的27.1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3.02万元,增长43.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20万元,增长22.66%;项目支出增加23.82万元,增长159.2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支出增长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社保费、公积金、人员工资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哈尼梯田保护与利用专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0%。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2.54万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0.4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7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81万元,增长159.16%,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用于哈尼梯田保护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电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相应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技术服务委托业务费10万元,生活补助1.42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做好哈尼梯田保护管理监测,实施哈尼梯田监测、巡查支付经费合计26.76万元,其中:办公费2.70万元,电费0.54万元,邮电费2.77万元,差旅费1.98万元,劳务费4.10万元,委托业务费10.41万元,其他交通费2.8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7万元,最美护田人补助0.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3.02万元,增长43.15%,主要原因是: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社保缴费及职业年金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哈尼梯田保护与利用专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1万元,决算为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1万元,决算为0.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89.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1万元,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1万元,决算为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因州哈尼梯田管理局调研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开展湿地公园规划、哈尼梯田保护发展规划及监测员汇报监测工作产生接待费增加,导致决算数超年初预算数。共接待12批次,58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25万元,增长7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5万元,增长69.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州哈尼梯田管理局调研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开展湿地公园规划、哈尼梯田保护发展规划及监测员汇报监测工作产生接待费增加。共接待12批次,58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哈尼梯田管理局调研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开展湿地公园规划、哈尼梯田保护发展规划及监测员汇报监测工作产生接待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资产总额284.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4万元,固定资产10.1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74.5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附表14、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1499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