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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rmzf/2024-00115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01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3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金平县政务服务中心、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

  6.承担红河州“12345” 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金平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8.承担金平县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9.指导乡镇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1月30日印发《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平县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2);3月1日印发《金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政务服务相关业务工作常态化调度的通知》(〔2023〕—3);5月11日印发《金平县行政审批提质增效“四减一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5月19日县政务服务局组织13个乡镇、金平农场管委会及县级相关部门召开了金平县2023年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推进会;6月8日印发了《金平县2023年重点打造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6月20日召开“清廉云南”建设金平实践暖心行动、阳光行动座谈会,召开“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工作推进座谈会;6月21日印发《金平县行政审批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换位体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便利度。

  一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提升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落实群众办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的要求。截至目前,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23%,全程网办率98.39%,零跑动比例98.22%。二是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部手机办事通”累计实名认证人数为153601人次、总活跃度97506人次,查询类办件量累计525926件、办理类办件量8655件、预约类办件量555件。

  3)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

  一是逐步规范县、乡、村级政务服务场所设置。金平县辖区共计1个县政务服务中心,已实现13个乡镇将场所名称统一为xxx乡镇便民服务中心,94个村委会和7个社区场所名称设置为XX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二是规范综合窗口的设置。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咨询台3个,综合办事窗口20个、帮办代办窗口1个、“跨省通办”7个,“省内通办”窗口4个、“一件事一次办”窗口11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1个、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1个。三是创新政务服务办理机制,实施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办理方式;推广政务服务“延时办”“预约办”和办理结果免费邮寄送达服务,政务服务大厅出入境业务实行5+1工作服务模式,推广“延时办”“预约办”服务、公安、民政等服务窗口积极开展延时错时和网上预约服务,积极为交通不便、老年人等提供帮代办服务,同时金平县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免费邮寄已实现全覆盖,帮办代办96件,办理结果免费邮寄477件。四是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

  4)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根据《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西南五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协调小组相关文件的通知》《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核实与提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开展情况的函》《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通知》的要求,金平县3次对事项进行动态梳理,同时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7个,“省内通办”窗口4个,“跨省通办”事项办件量5404件。

  5)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

  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安装50余台评价器,群众对窗口工作及时进行评价,消除了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顾虑,办件满意度好评61993件,差评0件。办事指南满意度好评31158件,差评0件。办事人员满意度好评31151件,差评0件。

  2.持续做好《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和投资项目审批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2023年金平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共完成投资项目赋码297个,总投资:2163947.56万元,其中,审批类项目141个,投资1160372.48万元;核准类项目8个,投资38697.32万元;备案类项目148个,投资964877.76万元。项目代办8件。无受理超时或办理超时的情况,按时办结率100%。中介超市发布项目公告18个,选取结束项目18个,签约项目18个,履约结束13个。项目成交额65.32万元,节约资金7.91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10.8%。

  3.稳步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

  加强对各部门“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件的跟踪督办,要求各部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2023年,共接件1265件,在办件39件,按时办结1226件,按时办结率100%。主要涉及劳动监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和娱乐噪音防治、教育和教师队伍管理、农村问题、集体讨薪、医疗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服务质量、治安管理等方面。

  4.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

  1)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

  一是召开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加强问题会商、形成工作合力。2023年5月22日召开金平县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传达学习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和解决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部分突出问题,会议修订《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协调配合,协同监管,协调处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监管,不留空白。

  二是全面落实进场交易项目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积极响应省内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需求,加大跨州市远程异地评标力度,推进交易场所和评标专家资源跨区域共享,完成了5个远程异地评工位改造建设。完善开评标区建设并配置相应设施设备,完成了多功能开标室、样品展示区、专家抽取室、电子见证室、辅助评标室、述标答疑室、电子监督室等评标区场所建设。实现了进出评标区人员授权、电子显示屏、通信检测设备及人脸身份识别等智能化管理。

  2)降低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交易。认真核验各类招投标信息发布管理,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标投标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登记、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公平竞争的行为。

  二是全面落实进场交易项目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积极响应省内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需求,加大跨州市远程异地评标力度,推进交易场所和评标专家资源跨区域共享。2023年进场交易项目84个,交易额429918.03万元,预算价444132.67万元,增值资金1.21万元,节约资金14215.8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54个,交易额423508.39万元,预算价436898.44万元,节约资金13355.06万元;政府采购项目19个,交易额6377.86万元,预算价7203.66万元,节约资金825.8万元;国有产权交易项目11个,交易额31.78万元,预算价30.57万元,增值1.21万元。2023年54个工程建设项目均实施了远程异地评标,远程异地评标率达100%,接受客场远程异地评标30个、工位评标20个。

  3)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一是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积极组织县工商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科局、县水务局相关人员到建水县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检查工作。

  二是畅通招标投标项目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金平县政务服务大厅LED屏上发布金平县18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渠道。截至目前尚未接到投诉举报案件。

  三是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监督工作。根据《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监督,提升交易服务效率,截至2023年11月,共组织开展了三个季度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监督检查,共抽查了12个项目,部分项目存在进场登记材料错误,未及时上传合同的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府自身建设股、政务服务股、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投资项目审批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详见附表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详见附表公开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87.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2.42万元,下降9.86%,主要原因是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经费减少,2023年调出1人,故比上年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42万元,下降9.8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8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74万元,占总支出的80.93%;项目支出73.91万元,占总支出的19.0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32万元,下降11.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没有结转资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经费支出减少,2023年调出1人,故比上年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1.85万元,下降18.63%;项目支出减少22.53万元,下降43.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3.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9.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5%。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78万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0.7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9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及开展情况:主要用于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办公运行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工位改造,办公费0.72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5.87万元、邮电费8.7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维护费2.67万元、劳务费4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45万元。在各项经费的保障下,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积极着力抓好政务服务各项工作,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的办事服务,推动建设更加宽松便捷的营商环境。坚持把方便留给企业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的目标导向,对标先进县市做法,瞄准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全力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力争我县化政务服务能力实现全面提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65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5.00万元,下降10.4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没有结转资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经费减少,2023年调出1人,故比上年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9.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7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7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9.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7万元,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7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6万元,增长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6万元,增长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州级单位到我单位调研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次数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级单调研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7万元,比上年减少99.80万元,下降87.72%,主要原因是县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的维修维护费用2022年度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本年度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支出的办公及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364.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6万元,固定资产348.1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4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8.0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6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为我单位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七、工资福利支出:指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3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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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