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2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三农”和科技工作方针政策、战略规划,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我县“三农”和科技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推动建设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加大农业投入,着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
1.抓实产业项目包装、谋划,推动农业产业发展。2023年全县投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17亿元,其中产业发展资金1.72亿元,产业发展资金占比54.31%。实施产业帮扶项目99个,投入资金1.72亿元。入库农业产业项目84个,涉及资金22256.98万元。前三季度,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0.1亿元,同比增长4.6%,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1.88亿元,同比增长4.6%。
2.抓实农业生产,主要特色产业不断壮大。粮油产业:2023年预计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5.68万亩,预计粮食产量13.71万吨以上。其中水稻播种面积16.34万亩,玉米播种面积22.3万亩,大豆播种面积4.95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3000亩)。油料播种面积1.2万亩。粮食播种面积与去年同期持平。畜牧养殖产业:2023年末预计实现生猪存栏10.61万头,比上年同期增长1.24%,出栏11.46万头,比上年同期增长5.43%;肉牛存栏2.56万头,比上年同期增长4.92%,出栏1.52万头,比上年同期增长3.4%;肉羊存栏0.74万只,比上年同期增长7.16%,出栏0.97万只,比上年同期增长0.46%;家禽存栏153.27万羽/只,比上年同期增长7.56%,出栏310.22万羽/只,比上年同期增长0.12%,全县畜牧业生产保持稳定发展。蔬菜产业(含食用菌):全县蔬菜累计种植面积8.5万亩亩,产量达6.5万吨,产值达1.3亿元。中药材产业:大力推进以益智、大血藤、鸡血藤等为主的林下仿野生中药材种植,加大中药材产地初加工、中药饮片和药食同源产品开发力度,大幅提升道地中药材水平。截至目前,预计全县中药材在园面积24.0245万亩(新植5.8916万亩),产量2110万吨,农业总产值达1312万元,加工产值1509万元,批发和销售收入1509万元。水果产业:2023年预计完成在园水果种植面积28.1万亩,收获面积预计26.93万亩,产量预计48.59万吨,产值预计130694万元,其中香蕉种植面积预计20万亩,产量预计38万吨,产值预计102600万元。橡胶产业:橡胶种植面积40.11万亩,开割面积15.1万亩,干胶产量预计10858吨,农业产值预计11943.8万元。茶叶产业:茶叶种植面积2.54万亩,其中:无性系茶园面积14070亩,台地茶9886 亩,古树茶1444亩(以15株/亩折算),采摘面积19500亩,总产量预计800吨,总产值预计3280万元。甘蔗产业:全县甘蔗累计面积2.775万亩,其中2022年冬植至2023年春植完成的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面积2181.46亩,机械化深翻开沟种植面积1824.51亩。产量预计8.3万吨,农业产值预计3746.3万元。水产产业:全县完成水产养殖面积1100亩,稻渔综合种养完成38000亩,其中稻田养鱼完成23000亩,冬闲田养鱼完成15000亩。实现水产品总产量完成1151吨,产值1381.2万元,池塘养殖200吨,冬水田养殖351吨,稻田养鱼600吨。
3.认真落实涉农惠农政策,生产措施保障有力。2023年金平县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到位资金270万元,兑付补贴资金270万元,收益农户49771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位资金2952万元,兑付补贴资金2952万元,收益农户60990户;实施草原奖补面积204.672万亩,奖补资金644.275万元,受益农户45950户;到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0.285万元,目前完成农机购置补贴申报64.047万元,已兑现补贴资金28.206万元,补贴农机具1105台,受益农户928户。
(二)抓实“有机仿野生中药材县”建设工作。
1.加快“一站、一圃、两基地”建设。一是按照金平县委“3326”工作思路,加强与北京同仁堂(海南)公司对接协调,结合金平县的气候、物候等实际,目前,完成两个规划和操作规程的初稿编制,20亩益智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同时积极谋划金平县有机仿野生中药材种植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大血腾、鸡血藤、何首乌等林下仿野生中药材原材料基地,配套建设水、电、路等产业基础设施,目前正在通过招商引资及统筹涉农整合资金实施相应项目。二是依托国家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团金平团中药材产业组资源,与金平十里药材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申报省级中药材专家工作站,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2.加快金平县中药材原料基地建设。2023年金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一县一业”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共计14个,涉及资金1100万余元,在各乡镇发展南板蓝根面积16142亩、莪术面积1654亩、百部面积1340亩、瑶药面积4100亩、益智面积40亩及相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全县中药材规模化发展。
(三)抓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1.着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乡村振兴“一十百”工程有序推进中,2023年农村卫生户厕任务8426座,已完工并验收提交8006座,完工率95%。卫生公厕任务17座,完工17座,完工率100%。
2.着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通过实施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金平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和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建成垃圾终端处理设施5个(沙依坡乡、金河镇、铜厂乡、阿得博乡通过城乡一体化转运至县城处理,勐拉镇和金水河镇共建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者米乡、勐桥乡、马鞍底乡实现镇村一体化处理,老集寨乡、老勐镇和营盘乡共建垃圾处理设施处理)。按照三类县要求,到2023年底,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75%、60%以上。截至目前,覆盖乡镇10个、覆盖自然村864个,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3.33%和80%,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率分别达80%和60.18%。
3.着力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一是按照三类县要求,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55%以上。重点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0座、覆盖10个乡镇区(分别是阿得博乡、金水河镇、老勐镇、马鞍底乡、勐拉镇、勐桥乡、沙依坡乡、营盘乡、者米乡、铜厂乡),配套污水管网29.1公里,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和处理率分别达到83.33%、73.98%。建成投运的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收集处理成效明显。二是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需达到21%,金平有94个行政村,现在完成治理40个,治理率为42.55%,2023年收集处理率需达到6%,现在收集处理率为14.89%达到标准。
4.着力推进提升村容村貌。一是认真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牵头制定《金平县“千万工程”三年行动县级目标任务清单》和《金平县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千万工程”三年行动拟建设示范村28个(行政村)、提升村225个(自然村);积极绿美乡村创建工作,力争创建1个绿美乡镇,2省级绿美村庄、90个以上州、县级绿美村庄。目前创建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二是深入推进人畜分离和畜禽粪污治理,累计清理畜禽养殖粪污153.45吨,拆除危旧房屋、私搭乱建、残垣断壁131件;清理农村生活垃圾4362.54吨、清理村内淤泥185.22吨,铲除卫生死角、阻断疫病滋生媒介,村庄公共空间得到有效整治。
5.着力强化村庄规划管理。一是按照省级安排,以县为单位,利用3年时间,按照“30%/40%/30%”的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县农村的村庄规划编制。2021年度实施规划29个村,已进行至规划成果入库阶段,完成县级审查;2022年度实施规划39个村,已进行至规划成果入库阶段,完成县级审查;2023年度实施规划25个村,目前正在进行人员摸排、确定技术单,组建规划组。因省级对“三区三线”进行重新核定,2021年度至2022年度共68个村的村庄规划成果,于今年2月起按程序进行入库备案。二是我县按照“乡编县审、干部领衔、群众主体、技术支撑、逐村推进”的工作要求,坚持务实管用、多规合一,经过实地调研、现状分析、明确村庄规划目标任务,从下至上召开村庄规划理事会、村民小组户长会、村民代表会、乡镇党委会、县级规划审查组联审会,县级审查重点对开展成果完整性、工作底图底数、村域规划等10项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村庄发展实际、超出“三线”以及“1+5规划”缺少内容的村庄规划编制进行反馈并修改完善。截至目前,2021年至2022年已实施的68个村庄“三图两书一表一民约”规划编制成果全部通过技术审查,尚未进行规划审批。三是通过将我县村庄规划与省级审定的“三区三线”进行详实比对,并进一步调整村庄规划。调整后,2021年29个任务村编制单位已结合最新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修改完善规划文本;2022年39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已按最新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编制完成。
(四)抓实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集体经济收入不断提高。
1.深入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自2015年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完成确权面积115万亩,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6.66万户。认真引导承包经营土地流转双方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确保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效维护各项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及时开展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重点对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建立和权能保障进行查漏补缺,认真按照《红河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复成员身份核实工作方案》,对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系统-产权管理系统跨区域校验成员身份重复的成员进行核实,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财产权利。
2.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按照部门职能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2023年全县共受理农村宅基地审批申请5135宗,已审批4743宗。
3.盘活村集体资源,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扎实开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成员确认、股份合作制改革、股权管理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工作,全面摸清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厘清产权关系,以“土地流转”“场地出租”“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等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截至目前,金平县94个行政村,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0万及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有20个,完成率达21.2%,1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74个。预计年底均能达标。
(五)抓实重大项目推进,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
2022年结转至2023年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61万亩,结转至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已完成1.53万亩,在建0.08万亩,全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4.34万亩。2023年金平县实施高标准项目1.83万亩,其中提升改造项目0.33万亩(者米乡),新建1.50万亩(勐桥乡),目前项目正开展招投标工作。
(六)抓实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建立健全“双绑”利益联结机制。
一是认真落实金平县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2023年全县农业企业主体注册登记342户,比2022年底293户增长49户,完成目标任务数406户的8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6户,比2022年底52户增长4户,完成目标任务数60户的93.33%。正在申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4户。二是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龙头企业+建档立卡贫困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等利益联结方式,建立健全龙头企业精准绑定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绑定贫困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以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订单帮扶、吸纳就业、保底价收购产品等方式共同合作发展,带贫产业涵盖粮食、蔬菜、果茶、林业、畜牧等产业领域,经营范围涉及农业生产、农资采购、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各个环节,进一步筑牢群众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目前,全县13个乡镇上线录入了40个企业、117个合作社与27372户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农户建立了“双绑”利益联结,通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七)强化农资市场检查力度,确保农资市场“廉洁”。
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不留死角,对市场、门店、品种全覆盖。重点检查农药、种子经营场所、仓库、农药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是否经营高毒高残留、假劣农药、过期农药、售卖劣质种子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确保农资市场在整个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出动执法人员70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1辆次,巡查检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农机销售(维修)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650家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00余份。其中:检查农药经营门店312家,种子122家,肥料114家,饲料51家,兽药40家,农机、渔具10家。查处农资案件:一般程序21件,其中农资案件17件,农产品案件4 件。没收涉案物品412.4公斤,罚款9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320.5元,共计罚没款96320.5元。简易程序13件,罚款2400元。
(八)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确保生产源头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对果蔬等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开展农药残留定量检测品种数量380批(次),其中:蔬菜287批(次) ,水果93批(次),合格率100%;快速检测品种数量1552批(次),其中:蔬菜1264批(次), 水果288批(次),合格率100%。二是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安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完成动物产地检疫12.5192万头(只、羽),其中:生猪2.7448万头,大牲畜0.1004万头、家禽9.674万羽;屠宰检疫2129吨,同比降低0.02个百分点;监督开展瘦肉精检测1970余批次,非洲猪瘟自检950余批次;发放使用二维码耳标8.6万套,上传信息4.6万条;监督处理病死畜禽2645头(羽);完成畜禽运输车辆审核备案59辆。
(九)认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一是积极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完成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安全利用耕地2486个图斑38796.54亩种植作物调查核实和安全利用农艺措施落实,完成51个农产品协同监测采样工作任务,完成种植调查APP系统录入和工作及图斑台账建立。二是全面加强农膜、套袋治理的巡查,指导好2家回收加工厂开展回收300余吨,回收利用率达80%以上。同时抓好秸秆禁烧宣传和秸秆资源化利用系统录入。三是开展土壤耕地地力调查工作。已完成县内86个土壤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监测点土样采集。四是与户农药经营户签订农药经营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责任书193份,设立36个农药包装废弃物监测调查点,进一步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十)做实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
根据《红河州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金平县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通过座谈、走访、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的方式开展。全县征集资源任务30份,共征集资源36份,入国家库圃资源31份,完成任务数的103%,入库(圃)资源占征集资源的86.1%。
(十一)加强病虫害防治,确保粮食稳增收。
一是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病虫害宏观调查及防治,2023年全县各种农作病虫害发生21.8862万亩,防治面积17.9882万亩。二是及时发布病虫情报4期,撰写植保工作信息8期,通过病虫情报、信息、电话通知等各种形式,要求乡镇农科站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调查摸清发生情况,及时指导老百姓根据虫情自行购买农药及时进行防治,对一些重大病虫害如稻飞虱、草地贪夜蛾等利用救灾资金采购农药进行统防统治。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力度。开展4期草地贪夜蛾防控、科学安全用药安全等培训会,共355人参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十二)狠抓安全生产工作,为农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23年召开农业安全工作会议5次,研究部署农业安全监管工作,明确职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把农业安全监管职责落到实处。二是认真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工作,共出动检查车辆6次,出动检查人员18人次,检查农业机械40台,印发农机安全宣传资料共328余份,与机手签订责任书38份,办理注销拖拉机60台,办理拖拉机年度检验14台,转移登记4台。拉机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27人,自动注销9人。三是强化农村能源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沼气安全利用专题培训3期222人次,沼气安全利用指导培训7次45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关于农村沼气安全使用告知书》《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管理使用明白卡》《农村废弃户用沼气池安全处置注意事项》等)2609份;发放安全使用手册和挂图206份;制作安全警示牌(沼气池危险 请注意安全)123份。四是切实抓好乡村火灾防控隐患排查和整治。认真按时按质《红河州乡村火灾防控季度报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良好联动机制。全县13个乡镇配齐乡村火灾防控工作信息员,级深入村组开展乡村火灾防控会议宣传1060次,接受宣传3万余人次。
(十三)抓实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业健康发展。
一是抓好畜禽免疫。全县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48.4万羽,完成猪口蹄疫免9.89万头,猪瘟免疫9.89万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9.89万头。完成牛口蹄疫免疫0.64万头,山羊免疫0.31万只。二是加强非洲猪瘟排查力度。上半年开展非洲猪瘟排查26961户,2个屠宰场,共计排查7万余头次。
(十四)扎实推进“双创”工作,助力农村经济效益提升。
一是努力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强化服务平台建设。组织金平天源药材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水电云南投资金平电力有限公司、金平县红安电力开发经营有限公司金平十里药材开发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参加2023年高新企业一对一服务培训。二是组织金平天源药材开发有限公司、金平十里药材开发有限公司2家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正在材料撰写中。三是加大科技研发经费投入。通过宣传政策和引导服务,电话督促和实地指导辖区内2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2022科技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工作,其中有科技研发经费投入13家,完成研发经费投入总量3785.6万元。四是做好2023年度科普统计工作。完成县内22家单位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6个方面调查统计工作。
(十五)抓实科技人才队伍培养,赋能乡村振兴。
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以突出特色产业为提升,以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为主线,加大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培育提升。一是实施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常在村”计划。2023年新认定科技特派员达30人,新选派科技特派员按照四方协议正在开展工作。二是抓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金平团带动作用。金平团围绕4个主导产业,服务覆盖13个乡镇49个行政村,专家累计开展线上线下技术指导40次,培训当地产业带头人7人次,培训当地农技人员40人次,培训当地农民50人次。累计引进新品种7个,推广应用新品种2个,示范推广新技术4项,解决关键技术难题3个。三是抓好高素质农民培育,2023年年就蔬菜、水果、茶叶等方面共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培训8期446人。四是抓实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开展5天以上异地脱产培训农技人员75人,选择确定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4个,选择确定培育科技示范主体8个,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年度主推技术展示示范活动2次,选择确定招募特聘农技人员6人。
(十六)抓实绿色有机认证工作,做好绿色有机奖补。
认真按照《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及《金平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农产品生产主体参与认证。2023年新认证有机产品11个,累计认证有机产品29个,绿色食品4个,金平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个,正在申报绿色食品12个。落实金平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申报项目进行奖补57万元(新认证绿色食品3个,每个补助2万元,共6万元;新认证有机农产品11个,每个补助4万元,共44万元;持续认证有机农产品7个,每个补助1万元,共7万元)。
(十七)着力打造“金”字招牌,做靓品牌文章。
按照优质产品认证化、认证产品商标化、商标产品名牌化、名牌产品市场化路径,推动金平“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保护和推广使用已认定的“金平香蕉”“金平砂仁”“金平人参”“金平诺玛飞鸡”4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发挥地标作用,增强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全县累积打造“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并获评县级以上产业基地5个,累计有2家企业4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绿色认证产量2460吨,17家企业29个产品获得有机产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面积11268.45亩,有机农产品认证产量3931.98吨,红河云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入云南“十大名品”品牌目录库和2023年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
(十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1.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抓好基层党建工作。2023年,党组班子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职责,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到亲自抓、带好头,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一是明确责任,细化到人。结合“智慧党建”抓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及时传达学习和安排部署。二是及时把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做到任务早落实、早安排,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起来。三是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局党组4个支部,机关第一支部、机关第二支部、机关退休支部、金合宸支部。其中,党组班子成员中有两位党组成员分别为机关第一支部、机关第二支部的支部书记。积极履行支部书记的责任,认真开展支部的各项工作。班子其他成员也是按照分工的不同,分别联系退休支部和金合宸支部的工作,按照分工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研究部署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对分管的党建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切实履行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工作。
2.认真落实县委组织部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各项任务的完成。按照县委的安排和部署,认真学习领会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智慧党建”和“三会一课”工作,认真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大力推动抓党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全年共开展集中学习教育7次,每个支部召开支委会10次,党员大会3次,上党课3次,主题党日10次。
3.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筑牢战斗堡垒,有力推动机关党建全面进步。一是抓好组织建设标准化。建立健全党组班子、总支委员、支委班子,坚持党建带群建,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抓好队伍建设标准化。做好发展党员、党务干部培训、党员积分制、党费日等制度,推进党建工作开展;三是抓好基本活动建设标准化。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动作用,利用农技咨询服务热线、“农业直通车”“田间课堂”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服务工作,有效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相结合。认真开展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切实增强党员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抓好基本制度建设标准化。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务公开等;五是抓好基本保障建设标准化。党员活动室达到“六有”标准,强化阵地保障,党建各项工作保障到位,确保党建工作顺利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与行政审批股、发展规划股、乡村产业发展股、政策改革和社会事业股、科教与环境资源股、科学技术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财务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5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9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1人(离休0人,退休6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原因:一辆为2009年5月州农业局统一配备,一辆为2008年6月原农机监理站购执法交通工具。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936.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10.11万元,占总收入的99.7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24万元,占总收入的0.2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78.38万元,增长64.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4377.60万元,增长67.0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99.22万元,下降79.08%。主要原因分析上级专项补助经费与上年相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增加2729.6252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70万元,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644.275万元,年初未纳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98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4.72万元,占总支出的19.06%;项目支出8895.03万元,占总支出的80.9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337.45万元,增长65.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2.57万元,增长13.10%;项目支出增加4094.87万元,增长85.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增加2729.6252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70万元,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644.275万元等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4.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15.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6%。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89万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0.6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95.0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11.49万元。与上年4800.16万元相比增加4094.87万元,增加85.31%,主要原因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增加2729.6252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70万元,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644.275万元等项目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7万元,主要用于支部书记、副书记补贴及工作经费;
2.206(类)科学技术支出139.14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企业科技费用;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
4.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28.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医疗经费;
5.213(类)农林水支出10068.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基建投资补助、2023年预算单位上年末结余资金继续使用补助资金、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助资金、追加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19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项审计上缴补助资金、调整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等项目;
6.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53.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30.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5%。与上年相比增加4285.39万元,增长65.48%,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增加2729.6252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70万元,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644.275万元等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支部书记、副书记补贴及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39.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补助企业科技费用。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医疗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6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基建投资补助、2023年预算单位上年末结余资金继续使用补助资金、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助资金、追加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19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项审计上缴补助资金、调整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等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0万元,决算为2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49万元,决算为21.5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1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2.24%,完成年初预算的74.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0万元,支出决算为2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49万元,决算为2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1万元,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59万元,下降9.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58万元,增长2.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1万元,增长202.7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考核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州种子管理站开展种子管理相关工作,州科技局验收兴边富民项目,省州植保站开展植物检疫工作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助资金项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科局各站所相关业务联系发生的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75万元,比上年增加6.21万元,增长8.56%,主要原因是职工出差下乡频率高、小工费用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营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资产总额22568.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0.78万元,固定资产666.5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971.00万元,无形资产29.2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8861.11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68.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2.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1项,账面原值19.3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3.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0.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3.5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3.5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