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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rmzf/2024-00093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01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牵头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做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务组织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就业服务,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0834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27000人的103.01%;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53389人,其中省外就业23494人,省内县外就业9346人,县内就业20549人,转移就业率77.44%。二是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3933个,完成目标任务数3900个的100.84%。三是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全县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776926万元,带动就业1363人。四是城镇新增就业工作。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03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000人的100.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01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90人的105.78%;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22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00人的122%。五是人才招聘会工作。全县举办各类人才招聘会16场次,累计参加人才招聘会企业71家,提供人才就业岗位9600余个。六是建立扶贫车间工作。全县累计建立就业帮扶车间23个,就近就地吸纳农村劳动力1664人,其中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425人。七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紧紧围绕重点特色产业、企业用工和劳动力自身培训需求,全县统筹开展技能培训5625人次。八是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经过审核、公示完成兑现22320人,发放资金2232万元。

  2、抓扩面参保,着力提升社会保障能力。一是扩面参保工作。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45437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241400人的101.67%;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20747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20700人的100.23%(其中,企业在职职工工人数9134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8500人的107.46%);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224690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220700人的101.81%;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0347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10280人的100.65%;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6903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16300人的103.96%。完成全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人数1709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700人的100.53%。二是社会保障卡制卡工作。全县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385237人,完成目标任务数382941人的100.37%;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42.43%,完成目标任务数46%的92.24%。三是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社会化管理工作。全县共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32323.57万元,惠及48588人。四是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全县退休待遇领取资格确认人员48658人,认证率100%。五是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全县共办理养老保险转入人员77人,涉及金额315.01万元。六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工作。全县为重度残疾人代缴1946人,代缴金额38.92万元;中轻度残疾人代缴2653人,代缴金额26.53万元;低保对象代缴6216人,代缴金额62.16万元;特困人员代缴35人,代缴金额0.35万元。七是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全县发放失业保险金732人次,涉及金额109.52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302人次,涉及金额15.54万元。八是减费降负工作。为企业减少工伤保险费80.55万元,涉及539户12779人;减少失业保险费71.67万元,涉及236户3211人。九是社保基金追缴工作。深入各乡镇开展社保基金追缴20余次,完成基金追缴111人,追回基金13.8万元。十是工伤案件办理工作。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32起,依法作出工伤认定26起,不予认定1起,已经上报未作出结论5起。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共完成26起,时效内结案率达到100%,有效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3、抓招录培育,着力壮大事业人才队伍。一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一年来,全县共聘用管理人员37人,聘用专业技术人员496人,聘用事业工勤技能岗6人。二是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工作。全县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3人。三是人事调动管理工作。全县共办理事业人员调动事业人员调动244人,解除聘用合同人员22人。四是事业单位考核奖励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考核奖励工作。完成全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5039人,其中优秀1002人,合格3844人,不定等次181人,不合格12人;完成全县2022年度机关(参公)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审批工作。

  4、抓政策管理,有效规范工资福利待遇。一是工资福利审批工作。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人2023年正常晋升工资审批4872人;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审批471人;审批新录用人员工资210人;落实工龄后重新确定工资待遇12人;工作调动工资审批116人;转正定级126人。二是丧葬费抚恤金发放及退休办理工作。审核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死亡人员丧葬、抚恤、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标准3人;办理退休62人;执行病假工资7人。

  5、抓执法维权,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受理工作。全县共受理各类劳动保障案件79件,为308名农民工追讨欠薪工资321.2万元,结案率100%。二是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工作。深入开展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检查工作3次,共计检查268家涉及938人次。三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工作。督促29个在建项目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21万元。四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作。全县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2226笔,代发金额1908.848万元。五是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全县劳动用工备案新开户101户,共办理企业劳动用工备案5119份。六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共接到劳动争议案件20件,涉案金额255.07万元,案外调解4件,立案受理16件(其中调解成功13件、裁决3件)结案率为100%,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100%的100%。七是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一年来,全县共接到信访案件12件,办结11件,1件正在办理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股(县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其他事业单位2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事档案服务中心)。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5750.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44.7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06.03万元,增长9.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17.16万元,增长9.8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1.12万元,下降64.96%。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单位人员增减变动大、重新核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数并补缴保险;涉农整合资金收入较上年均增加;二是其他收入减少,2023年11月收到上海长宁区人社局劳务协作工作经费,而2022年的其他收入增加了州级补助的考务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574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7.25万元,占总支出的54.60%;项目支出7149.15万元,占总支出的45.4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99.38万元,增长9.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09万元,增长0.41%;项目支出增加1364.29万元,增长23.5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动大、重新核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数并补缴保险,二是项目支出增加了涉农资金“人人持证”技能培训项目和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97.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62.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1%。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17万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0.77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49.1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7.31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就业补助支出(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费、社会保险补贴等)、中央补助的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省级就业补助资金支出(三支一扶生活补助、体检费和慰问费的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其他就业补助工作经费)、州级补助的三支一扶社会保险缴费等项目支出。

  2.农林水支出4701.62万元,主要用于涉农衔接整合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人人持证”技能培训费)、上海援滇专项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生活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等。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2万元,用于报销抽调本单位人员检查灾害防治工作的差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44.71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1407.54万元,增长9.82%,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了涉农衔接资金“人人持证”技能培训项目和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费、党支部工作经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53.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全县统筹外退休费、日常办公费用、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金、三支一扶生活补助、中央就业补助支出、抚恤金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70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6%。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涉农衔接整合资金、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报销抽调本单位人员检查灾害防治工作的差旅费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6万元,决算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6万元,决算为1.4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0.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6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6万元,决算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办公室和财务人员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日常工作开展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7万元,下降45.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万元,下降45.1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接待批次45次,同比减少4次;接待人次115人,同比减少192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就业工作、社保工作、劳动保障监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2万元,比上年减少27.42万元,下降43.99%,主要原因是2023年城乡养老保险工作经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经费、劳动关系和维护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工作日常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659.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45万元,固定资产550.2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1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2项,账面原值23.2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6.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4.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6.9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26.9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4、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单位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财政拨款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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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