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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rmzf/2024-00146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01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32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显成果

  1.完成了《金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编制,同步开展了耕地后备和林地后备补充空间划定和工业用地红线划定。2.持续推进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完善《金平县总体城市设计》设计方案,继续以“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为抓手,着力推进全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3.严格执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过渡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共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件,规划核实意见书2件;乡村规划许可197件。

  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持续加强

  1.坚守红线管控,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全面开展耕地流出问题整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按要求完成了州级下达金平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图斑1144个2128.91亩,自主提取图斑125个102.97亩的核实工作;始终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原则,坚守生态保护红线。2.强化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水平,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统筹安排好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加快用地组卷报批,切实做好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共划拨供地9宗9.1477公顷,出让43宗1.0414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862.94万元;设施农用地备案20宗共 15.99公顷,同时,制定并印发了《金平县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有序开展了标定地价更新,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以及全县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3.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全县共设探矿权52个,切实加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完成了2022年度中央环保督察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与信访维稳取得新成效

  1.建立健全执法机构,成立了金平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了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结合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综合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始终坚持以实际问题为导向,聚焦铜厂和龙脖河两大重点区域,按照综合整治“十项重点任务”,围绕六种重点打击整治情形,严格落实县、乡(镇)、村、组四级网格包片责任,以“零容忍”态度、“长牙齿”的举措全面深入推进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消除各类盗采矿山资源活动造成的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2.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推进“八五”自然资源普法规划的落实。3.始终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相关要求,切实抓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打击“沙霸”“矿霸”及其“保护伞”,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长效机制。

  自然资源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1.继续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职能职责。2.切实加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工作,及时清理完善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实施清单,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2023年,共完成不动产登记5286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办理“一件事一次办”327件,“一窗受理+水电”外网转移登记341件;“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549件,进一步便捷了群众。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持续加强

  1.靠前指挥,开展汛前地质灾害巡查排查,2023年共排查隐患点262个,全县共安装了85个地质灾害隐患430套监测仪器,惠及全县13个乡镇。2.科学编制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并经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3.强化应急演练,开展宣传培训,2023年度已开展了15次地质灾害知识培训和443次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工作(含各乡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行政审批股、规划股、矿政管理股、国土测绘与科技信息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所属单位18个,分别是:

  1.不动产登记中心;

  2.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3.土地整理中心;

  4.城乡规划设计中心;

  5.金河自然资源所;

  6.金水河自然资源所;

  7.勐拉自然资源所;

  8.者米自然资源所;

  9.铜厂自然资源所;

  10.营盘自然资源所;

  11.老勐自然资源所;

  12.老集寨自然资源所;

  13.阿得博自然资源所;

  14.沙依坡自然资源所;

  15.大寨自然资源所;

  16.勐桥自然资源所;

  17.马鞍底自然资源所;

  18.金平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详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236.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36.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85.90万元,增长87.8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买耕地、水田、粮食产能指标经费增加5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93.90万元,增长88.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8.00万元,下降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24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84万元,占总支出的8.16%;项目支出9405.73万元,占总支出的91.8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57.67万元,增长83.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76万元,增长5.66%;项目支出增加4612.91万元,增长96.2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买耕地、水田、粮食产能指标经费增加5404.00万元,2023年度无其他收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5.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2.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66万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4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05.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12.9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买耕地、水田、粮食产能指标经费增加5404.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金平县老勐土地整治项目支出244.51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175.00万元;金平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支出45.90万元;金平县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支出88.50万元;购买购买耕地、水田、粮食产能指标支出5763.75万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46万元;金平县营盘集镇滑坡治理项目支出87.00万元;金平县2022年度第二、三批次城镇建设项目用地缴纳耕地占用税92.73万元;金平县综合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支出13.64万元;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支出17.40万元;安全生产监管经费支出0.06万元;技术服务和偿还土地征收补偿款支出141.23万元;者米顶青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支出14.24万元;金平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缴纳费用2421.92万元;县自然资源局档案室修缮整改建设支出5.06万元;者米顶青增减挂钩项目支出12.00万元;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支出57.69万元;金平县2023年度“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支出178.16万元;2022年控辍保学工作支出0.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36.94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增加4769.59万元,增长87.24%,主要原因是购买耕地、水田、粮食产能指标经费增加5404.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金平县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项目支出58.5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0.8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08万元;死亡抚恤10.53万元;伤残抚恤0.4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8.4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5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88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0%。

  主要用于老勐土地整治项目支出244.51万元;购买耕地、水田、粮食产能指标支出2463.75万元;金平县2023年度“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支出178.16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766.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0%。

  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590.88万元;金平县总体城市设计项目支出30.00万元;购买耕地数量和粮食产能指标3300.00万元;金平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支出45.90万元;金平县2022年度第二、三批次城镇建设项目用地缴纳耕地占用税92.73万元;金平县综合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支出13.64万元;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支出17.40万元;技术服务和偿还土地征收补偿支出141.23万元;者米顶青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支出14.24万元;金平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缴纳2421.92万元;县自然资源局档案室修缮整改建设支出5.06万元;者米顶青增减挂钩项目支出12.00万元;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支出57.69万元;2022年控辍保学工作支出0.94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9.6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14.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

  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174.35万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46.00万元;金平县营盘集镇滑坡治理项目支出87.00万元;安全生产监管支出0.06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0.65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5万元,决算为1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15.1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62%,完成年初预算的151.3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5万元,决算为1.2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8%,完成年初预算的25.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5万元,支出决算为1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1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3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5万元,决算为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验收土地整治项目,新增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导致下乡次数增多,报销2022年度公务用车维修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01万元,增长277.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63万元,增长505.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2万元,下降34.1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导致下乡次数增多,报销2022年度公务用车维修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政府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乡镇、村、组往来沟通协调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7万元,比上年增加6.35万元,增长10.20%,主要原因是成立城区建设项目和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专班。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办公经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3457.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03.83万元,固定资产314.9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895.82万元,无形资产143.3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7.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4.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不动产登记:就是将原来由住建部门、林业部门、国土部门发放的房产证、林权证、土地证等合并为不动产登记证,统一管理、统一发证。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九、不动产登记:就是将原来由住建部门、林业部门、国土部门发放的房产证、林权证、土地证等合并为不动产登记证,统一管理、统一发证。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32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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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